北京市公证行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治保障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6日
今天是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是“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支持全面创新”。首都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截至2023年3月31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知产中心)办理在线存证业务460000余件,在线商标转让声明1400余件,在线公证业务咨询800人次。知产中心作为北京市第一家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公证服务机构,为各类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维权取证等公证法律服务,来通过案例了解它!
案例一
A公司诉B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称B公司利用软件,采用非正常技术手段非法抓取A公司某平台后台数据,截取数据后以付费方式给B公司网站用户使用。该行为破坏了A公司产品运营逻辑和运行秩序,导致涉案数据丧失管控,严重违背A公司平台及其用户、主播的主观意愿和隐私期待,致A公司相关产品及其用户、主播数据控制权益的丧失,引发大量A公司平台用户及主播的不安与投诉,严重损害A公司利益,导致用户流失、流量受损、增值收益降低。
在A公司向法院提交的相关证据中,由知产中心承办了保全证据公证,包括电脑端后台数据的保全、网上直播、手机端购买等保全证据公证。在公证员及公证人员的监督下,通过多轮取证,A公司及时固定了B公司主体信息、侵权行为等诉讼需要的重要证据,为A公司最后在案件中胜诉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B公司违背了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及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了行业健康发展及公众利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案例二
A公司为甲APP的开发者和运营者,投入了相应的人力、财力成本,通过正当合法的经营,吸引用户在甲APP平台发布短视频,积累用户和短视频内容,同时通过经营短视频资源吸引用户观看、评论、分享,带来相应流量。B公司采用技术手段或人工方式获取来源于甲APP中的视频文件、评论内容并通过运营的乙APP向公众提供。B公司在未投入相应成本的情况下,直接获取上述资源,掠夺A公司的经营成果,并以此与A公司争夺流量和用户,损害了A公司的合法权益。
知产中心先后受理并出具多份公证书,分别从涉案主体B公司与乙APP的关联性、B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体现等关键问题做出了有力证明。公证文书通过将经营者对其投入了资本、劳动等要素合法收集的短视频数据资源整体、用户投诉信息数据等类型化的数据及时有效地固定,在诉讼中如实还原并呈现不正当竞争者的侵害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此种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知产中心通过自身工作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知多一点
知产中心是依托于北京市国信公证处,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并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共同授牌成立的北京市第一家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公证服务机构。知产中心自成立以来始终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密围绕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旨在搭建知识产权保护生态链,加快公证服务转型升级,推动公证业务在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创新,提供专业化、国际化的知识产权公证服务,打造知名的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品牌。

按照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的相关要求,知产中心积极对接行政、司法、知识产权协会、仲裁、调解、鉴定等保护渠道和环节,推动构建“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知产中心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中心,开展公证理论研究为公证法律服务赋能。坚持以数字化转型为支撑,建设基于“区块链+公证”的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平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维权取证等公证法律服务,推动知识产权治理创新,提升服务能级,构建体系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此外,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成立北京市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调解工作室,协调、联动多方知识产权保护单位,充分发挥公证机构的专业法律服务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市方圆公证处立足法定证明机构职能定位,积极开拓“互联网+公证”法律服务产品,助力北京科技创新中心建设。2017年,方圆公证处被司法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授予“全国知识产权公证服务示范机构”;2018年11月初完成了“天平链”节点的部署,正式成为首批接入北京互联网法院“天平链”的“一级节点”单位,为北京互联网法院出具了第一份上链验证的电子公证书。近5年来,共办理涉及知识产权领域保全证据公证事项5万多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