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区八项便民措施提升行政复议质效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6日
发挥交通复议分中心优势,在案前化解纠纷,复议案件全流程调解,实质高效解决行政争议......2023年上半年,北京市朝阳区政府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728件,达到往年同期案件量的近5倍,朝阳区推出八项便民措施,提升行政复议质效,一起来看。
李某驾驶私家车在朝阳区某高速路上行驶,因占用应急车道停车,被处以罚款200元,计9分。李某不服,到公安交通行政复议受理分中心申请行政复议。李某向复议分中心工作人员提交了行车记录仪录像、与维修公司沟通的电话记录及车辆报修单。现场经复议分中心民警调取现场照片,李某行驶过程中周围并无其他车辆,道路没有拥堵情况,没有占用应急车道的主观故意。综合上述情况,被申请人认为李某占用应急车道属于紧急情况,依法主动撤回了处罚决定。就这样,一件行政复议案件得以在案前化解。

朝阳区行政复议受理中心优化接待服务,在受理中心悬挂复议流程图、宣传图等,备有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申请书格式文本等便民材料并设有智能叫号系统等,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复议环境,突出“案前化解”,在区政府公安交通行政复议受理分中心,充分发挥公安交通部门专业及信息技术优势,向群众展示涉案现场照片、视频、释法说理,很多争议当场解决,上半年分中心案前、案中复议调解率为42.5%。
在一起行车纠纷中,张某报警称被王某辱骂后,王某故意撞了自己的车后逃逸。被申请人审查后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张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经复议审查,王某是否为故意损毁财物,被申请人作出何种处理决定,应基于对王某与张某驾驶车辆是否发生碰撞、王某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车辆受损作价情况等事实基础上作出判断,同时说明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其充分尽到了调查取证的职责,由此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属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同时,张某于2021年8月26日报案,被申请人于当日受案,经延期于2022年2月2日作出决定,并于2023年2月13日向张某送达上述决定,办案期限及送达期限均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属于程序违法。最终,复议机关决定撤销该《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被申请人重新处理。通过行政复议,张某表示感受到了法律的正义,向复议机关送来锦旗。

朝阳区扩宽复议渠道,通过43个街乡复议接待咨询点,开展行政复议宣传和咨询工作,使更多群众了解复议,选择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探索互联网+复议,依托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实现行政复议在线申请、在线办理、在线听证和实时数据统计分析,积极推行电子送达,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实行“繁简分流”,制定《朝阳区行政复议案件简易程序审理规定》,实行简案快审,突出高效便捷,上半年通过简易程序,办理公安交通类复议案件706件。
北京某超市因蔬菜抽检过程中,生姜的抽样检验结果一个项目不合格,被没收违法所得146元,罚款50000元。该公司不服,提起行政复议。经复议审查发现,张某购进的2箱生姜,进货金额为120元。其于当月销售11.0923千克,实际销售金额为146元,获利仅26元,金额显属较小,且公司能够提供生产商主体名称和相关资质证明,积极配合提供证据并及时进行整改,故该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险程度比较轻微,可以裁量减轻处罚。经复议调解,张某与被申请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表示会继续加强整改,为居民的菜篮子做好安全保障,被申请人将5万元罚款改为2万元罚款。该案的调解,为企业减轻3万元负担,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支持。

在办理复议案件中,朝阳区坚持全流程调解,坚持做到全过程、分门别类调解,提升复议公信力、群众满意度,上半年复议调解率为34.3%,调解率持续位居全市前列,行政与司法联动,与属地法院共同开展做好,行政争议源头预防调处化解工作,制定《北京市朝阳区行政争议源头预防调处化解工作意见(试行)》,将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案前,引入专家参与论证,对于疑难复杂案件通过召开听证会,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案审会等,引入专家参与论证,提高案件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