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律师工作与首都和谐社会建设经验交流会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1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司法部《关于推动律师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通知》精神,总结和推广我市律师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取得的经验,进一步发挥律师队伍在参与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和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会上,海淀区司法局、东城区司法局、大兴区司法局、朝阳区司法局、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及致诚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就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律师参与政府信访以及律师参与新农村建设和基层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做了经验介绍。参会代表分两个小组,
分别就如何推进律师参与构建首都和谐社会建设和如何进一步推动律师参与新农村建设进行了热烈讨论。
最后,吴玉华局长就律师参与首都和谐社会建设工作做了重要讲话,提出六项要求:一是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牢固树立律师是法律服务工作主力军的意识,充分认识律师在构建首都和谐社会进程中的资源优势。要从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高度,积极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和主力军作用。二是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找准定位,依法管理、加强服务,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手段,提高服务水平,为律师发挥主力军作用提供坚实的基础和保障。三是要切实加强规范化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树立律师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要从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律师服务收费等问题入手,加强对律师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管,切实提高律师服务的质量,提高律师行业整体的社会公信力。四是全市广大律师要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实于法律,维护公平正义,依法执业,要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各项工作。在服务政府管理工作中,要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格依法开展服务,主动帮助政府部门修正决策与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偏差,提高政府部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保证各项工作依法推进。五是广大律师要针对妇女、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维权需求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切实维护好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落到实处。六是要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为新农村建设服务。要进一步加强对律师行业的引导,组织律师根据农村法律服务需求,编写《农民法律知识手册》、《农村干部法律手册》,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农村依法管理水平,把为新农村建设服务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