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 对我市律师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13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结合我市实际,近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对我市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提出要求。
《意见》提出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这个总目标,以服务发展、促进和谐为导向,以政府管理、行业自律、市场调节为手段,以加强队伍建设和改善执业环境为保障,遵循律师行业的发展规律,不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努力开创首都律师事业新局面。《意见》提出全市律师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建设一支适应首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律师队伍;形成功能完备、结构合理、满足多层次需求的法律服务市场格局;建立科学合理、运转高效的“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营造律师执业权利得到有效保障的执业环境。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新时期律师工作,加强对律师工作的领导。
《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律师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中职能作用。一是发挥律师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作用。各级人大和政府要积极探索律师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供法律咨询的工作机制。要积极建立律师担任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法律顾问的工作机制。在各级人大、政协选举时,要适当考虑对律师代表的推选。二是发挥律师促进首都改革发展的作用。要积极创新方式、拓展渠道,为律师搭建平台,引导和发挥律师在重要经济活动中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发挥律师协调社会关系、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积极探索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引导和推动律师参与处理突发性事件、群体性纠纷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四是发挥律师为首都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作用。完善地方立法,积极组织律师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探索为首都低收入群体提供低费优质法律服务的具体办法。推动律师工作向社区延伸。鼓励和组织律师志愿者“送法下乡”。
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一是要积极探索和完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党支部或联合建立党支部。按照与司法行政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将律师党员关系纳入律师事务所所在区县司法局党组织体系进行管理。做好在律师队伍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做好律师行业中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二是要加强律师队伍的教育和培训。要注重加强对实习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基本执业技能的培训。积极组织和搭建律师行业内业务交流的平台。要不断提高律师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开辟更多渠道选派优秀律师到国外学习培训。三是要大力推进律师队伍行风建设。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对律师的行政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完善律师法律服务体系。一是积极推进公职、公司律师试点工作。二是推动多层次法律服务市场格局的形成。按照市场规律,通过政策引导,逐步形成比例基本合理、专业门类齐全、能够满足社会各种层次法律服务需求的市场格局。
深化律师管理体制改革。一是不断完善律师行政管理体制。取消市属、区属律师事务所的类别划分,合理调整和科学安排市、区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职责。二是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自律管理。要不断推动律师行业管理体制创新。三是重视发挥律师事务所的基础管理作用。建立科学的外部激励和监管制度。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一是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尊重和配合律师依法履行职责的执业活动。要建立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与公检法机关之间正常的工作沟通机制。二是大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为首都律师业创造科学合理的政策环境,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