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外国、香港律师事务所代表处年检注册工作结束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13日
根据国务院《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及司法部《关于执行〈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于2005年1月至4月对外国、香港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开展年检注册工作。应参加本次年检注册的外国、香港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共计76家(其中新设立的9家代表处不参加年检),实际参加年检注册的代表处60家,未参加年检注册的代表处7家。
据年检统计,2004年外国、香港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代表人数124人,雇员528人。雇员中具有中国律师资格的120人,占雇员总数的22.7%;具有外国律师资格的29人;同时拥有中、外律师资格的15人。
2004年外国、香港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业务总收入为8.54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增长67.8%,占北京律师业总收入的16.9%;纳税总额(除个人所得税外)为0.74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增长100%;外国、香港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业务收入超过千万的有21家。
2004年外国、香港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受理案件1087件,比去年增长14.4%,业务主要以国际法信息咨询、投资贸易、公司证券、知识产权、仲裁、个人及公司资信调查业务为主。其中,国际法咨询占业务总量的27.2%、投资贸易占业务总量的29.6%、公司证券占业务总量的22.3%。
去年,为进一步发挥外国、香港律师事务所驻京代表处在首都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外管工作从提高管理效率入手,一是加强了规范性建设,提高行政审批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合法”与“效率”原则,制定并公开了17项行政审批程序。正在完善外国律师事务所管理网络,进一步实现行政审批程序网上公开,提高审批效率。二是提高服务职能。积极构筑国内外律师合作平台,鼓励和引导中外律师进行更深入和广泛的交流,组织了中外律师新春联谊、京港律师研讨会、中英法律研讨会等;加强与政府部门间的合作与协商,切实解决代表遇到的困难,改善代表的执业环境。与市劳动局、市地税局沟通解决代表劳动就业证及代表处领取发票等问题。正在就代表入境签证问题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协商,解决代表在京改变签证的情况。三是不断完善数据信息管理。通过现有的网络,实现日常统计数据网络传输。结合年检注册,更新代表处的业务及人员数据统计情况。
今年,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管工作的重点措施,一是密切外国律师事务所与行业协会之间的关系。本着公开、自愿的原则吸收代表处参加律师协会各专业委员会的活动。通过举办业务交流、研讨等活动增强首都中外律师的了解,促进业务合作;利用外国、港澳律师事务所的资源优势,促进中外法律服务界的交往,为中外律师的交流与合作开辟新的渠道。二是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市场监管,建立三个层次的披露机制,即向社会公众公布代表机构及人员的惩戒情况,将具有中国律师资格人员的诚信记录纳入到国内诚信体系中,拓宽市场监管渠道;建立与境外律师管理机构监管信息的通报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