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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举办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委员会成立大会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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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推进新社会组织的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基础,强化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1月7日下午,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委员会成立大会在朝阳宾馆举行。市社会工委委员、市社会建设办公室副主任陈建领,朝阳区委政法委书记佟克克,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董春江,朝阳区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荣容,市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会长李大进,朝阳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宇辉,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邵丹峰,区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倪东新参加了会议。此外,到会的还有朝阳区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和党员代表。会议由佟克克书记主持。

  会上,佟克克书记宣布了朝阳区律师党委成立,并公布了律师党委成员名单。朝阳区律师党委是由区司法局选派的干部和律师党员推选的代表共同组成的。荣容局长做了朝阳区律师党委筹备工作报告。北京市中创律师事务所柴志伟同志代表律师党员发言。陈建领副主任,董春江副局长,刘宇辉部长分别讲话。

  朝阳区现有律师事务所410家,从业律师6000余名,均占全市的40%。截至2007年10月底,朝阳区共有律师党员1971人,其中组织关系在北京市律协党委的有839人,占律师党员的42.5%。从2004年律师教育整顿活动开始,朝阳区司法局利用几年时间,先后走访了200余家律师事务所,了解律师党建工作情况,并积极组织律师党员开展组织活动、参与朝阳区的各项建设。几年来,组织律师积极参与朝阳区的各项建设事业,为朝阳区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2005年12月,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市律师协会党委所属党组织接转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律师党员组织关系调整到区县管理。鉴于朝阳区律师队伍庞大、律师党员人数相对比较多的特点,朝阳区把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和加强对律师队伍的管理工作一并考虑,根据律师行业特点,依托行政管理手段推进律师党建工作,并且积极进行了准备工作。

  2007年10月,北京市司法局为了加强律师管理工作,给朝阳区增加了人员编制。2007年11月,北京市律师协会在朝阳区的分支机构——朝阳区律师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建立律师党委已经具备了条件。在各级党组织的关心支持下,在区委组织部、区政法委的直接指导、参与下,朝阳区律师党委的组建工作正式开始。

  成立后的朝阳区律师党委的几项基本职能是:(一)结合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实际,在律师工作中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二)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三)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四)重视党员发展工作,在律师行业中壮大党员队伍。(五)引导律师行业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鼓励律师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在今后的工作中,朝阳区律师党委将团结和带领律师行业的广大党员积极开展活动,抓好律师党建基础性工作,一是健全律所党支部,选好书记配好支委。二是理顺关系,统一管理,加强对律师行业党员的档案管理。三是制定规范,发挥作用,建立支部书记例会、支部工作检查考评、支部工作奖惩、党员学习、定期汇报、民主评议等一系列制度,以加强对各律师党支部的领导和管理;加强对支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四是狠抓培养,壮大队伍,注重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为律师提供更多地参与社会事务的机会,培养他们的政治意识、政治热情和社会责任心、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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