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组织召开保全证据公证业务研讨会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14日
1月21日下午,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公证业务研讨会,董春江副局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陈锦川庭长出席了研讨会。包括“全国模范法官”宋鱼水同志在内的我市部分高级、中级、基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领导、资深法官和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数量较大、经验丰富的部分公证机构负责人参加了研讨会。研讨会由公管处副处长李娜主持。
会上,董春江副局长对参会的各位法官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举办本次研讨会的背景、目的及重要意义。陈锦川庭长介绍了审判实践中对公证文书的采信情况、总体评价以及审判机关 较为关注的公证问题。随后,参会人员围绕保全证据公证程序的严谨性、合法性问题、公证文书的撰写和证据封存问题、公证程序与审判程序的衔接问题以及公证机构更名后新字号合理使用等专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通过本次座谈研讨,参会双方加深了了解,对许多存有争议的问题达成了共识,与会的法官和公证处主任均表示很有收获。在此基础上,公管处拟于近期出台专门的指导意见,在全行业内进一步规范保全证据公证法律服务事项的办理,推动我市公证工作更好的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全证据公证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