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司法局出台法律援助工作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24日
为建立全区法律援助应急案件的组织管理和紧急处置机制,及时、高效、妥善办理应急法律援助案件,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维护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朝阳区司法局近日成立法律援助应急领导小组,由荣容局长担任组长,并在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设立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结合司法行政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制定了朝阳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应急预案。根据该预案,遇到比较重要的法律援助5人以上群体案件,由咨询律师提出处理建议,呈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后,第一时间指派律师事务所,由办公室案件督办员督办;对于重大或疑难法律援助案件,由应急工作小组召集两位以上的主办律师参加集体讨论,确定办案思路。在办理应急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承办律师与应急工作小组及时互通情况,对办理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小组对指派的应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进展或结果进行监督,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