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党委对市律师协会党委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24日
4月30日上午,市律师协会党委会在市局407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司法局副局长董春江主持。
市司法局副巡视员、组织处处长邓建生宣读《中共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关于调整律师协会党委组成人员的通知》。《通知》指出,此次调整是为了切实加强律师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市律师协会党委的核心作用,并适应工作需要进行的。调整后的市律师协会党委由下列人员组成:书记由市司法局副局长董春江担任,副书记由市律师协会会长李大进、市律师协会秘书长李冰如、市司法局机关党委调研员程涛担任。党委委员6名,组织委员由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处长萧骊珠担任,宣传委员由市律师协会秘书长李冰如兼任,纪检委员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立华担任,学习委员由市律师协会监事会总监事赵小鲁担任,统战委员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金莲淑担任,青年委员由市律师协会理事于啸峰担任。
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董春江说,市律师协会党委自2001年成立以来,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律师队伍党建工作的有效方式,力求使党的工作渗透、覆盖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事业发展的全方位、全过程,有针对性地加大了党建工作的力度,取得了良好成效。董春江书记对市律师协会党委下一步工作作出了部署: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委自身建设,明确职责,细化职能,尽快出台党委工作的议事规则。二是积极贯彻落实中组部、司法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行业党员基本情况的梳理工作,建立全行业党员信息数据库,进行联网管理;抓好年检注册、律师省际调动及市内流动三个环节,下大力气解决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等问题,逐步建立健全行业党建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三是积极筹划律师行业党建的中近期工作规划和目标,加强行业党的建设和律师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会上,市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李大进、李冰如、程涛,组织委员萧骊珠,统战委员金莲淑作了发言。大家一致表示,要积极探索建立市、区县组织部门、政法工作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市律师协会组成的“条块结合”的律师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实现行政与行业党建资源的优势互补;要认真加强党员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建立健全党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要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引导青年律师及业务骨干向党组织靠拢;要强化党委服务功能,不断激发党员的组织意识、争先创优意识及政治荣誉感;要积极探索符合律师职业特点的党员管理模式,不断推动律师基层党支部组织活动创新,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