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积极行动依法维护灾区在京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24日
近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按照市局要求,纷纷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加快四川籍法律援助当事人的案件办理,为身处北京的灾区人民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
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决定凡川籍农民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现场法律咨询和寻求法律援助的,一律特事特办:对寻求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在当日内办好一切相关手续;对于正在办理的案件由市中心专人监督办案过程,尽快办理,使受援人能够尽早拿到赔偿。市中心的一系列举措使川籍受援者得到了更加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
宣武区积极响应市司法局号召,通过“148”法律服务热线,认真解答川籍来京务工人员的法律问题,做到耐心细致,服务周到。
朝阳区加强对灾区来京务工人员的案件的跟踪,及时掌握案情动态信息,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讼诉过程中的问题。截至目前,朝阳区已为灾区来京务工人员解答法律咨询162人次,代书6份,受理案件4件。
海淀区结合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立足岗位职能,详细制订了《海淀区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加强受灾地区当事人案件受理工作方案》。制定了专门的《四川地震灾区受援人登记表》,同时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及时审查、及时指派,尽全力保障受灾地区的受援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目前,海淀已受理受灾地区当事人法律援助申请14件。
丰台区采取应急措施,对四川灾区来京的务工人员给予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一是对川籍来京务工人员减化程序,快速受理,快速指派;二是选择有经验、专业性强的律师予以承办川籍当事人的案件,做到当日受理,当日指派;三是加强对灾区来京务工人员案件的跟踪、回访。目前丰台区已受理了四川绵阳市苏某的工伤案件。
通州区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按照当天受理、当天指派,特事特办的要求,快速办理川籍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以实际行动向灾区人民奉献爱心。日前,区法律援助中心已受理2起案件,并已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律服务人员承办。
大兴区采取三项措施为灾区在京打工者申请援助提供便利。一是对川籍灾区来京务工人员申请法律援助,不审查经济困难证明,放宽受理条件,当天受理申请,当开指派律师受理,实现简化程序,快速指派。二是对于不属于属地管辖的,第一时间联系管辖法律援助机构,第一时间将材料移交,不推诿不拖延,尽最大的努力帮助灾区人民维护合法权益。三是对因证据不足无法通过诉讼解决的申请法律援助案件,全力协调各方力量,最大限度的帮助其解决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其体会到社会关爱。
昌平区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受灾地区当事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昌司发[2008]23号),明确要求:一是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维护受灾地区的留京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加强建立与相关部门联系制度,对受灾地区的留京人员群体性案件、重大案件要及时报告同级党委政府、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及区司法局;三是加强向四川灾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及有关规定,针对四川灾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开展专项咨询活动,鼓励社会志愿者参与到四川灾区的外来务工人员维权活动中。
顺义区放宽了辖区内援助案件范围,对于不属于现行法律援助范围的案件,经审查,当事人确属灾区来京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确受侵害的,中心即给予援助。自抗震救灾活动以来,已受理了一起来自四川广元的务工人员袁某受到侵害的案件。
怀柔区要求工作人员继续坚守岗位,特别是对于受灾地区的当事人要认真解答咨询、热情接待,对于申请援助案件要放宽案件类别、简化程序、即来即办,全力为受灾地区的留京人员做好法律援助工作,21日,怀柔区法律援助中心为来自地震灾区陕西省勉县新铺镇杜家山村6组的农民工陈某及时提供了法律援助。
延庆县及时开通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法律援助案件移送渠道”;加强诉前调解机制,对已受理的案件,要求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加快案情了解,以最快的速度解决川籍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问题;加强对灾区来京务工人员的案件跟踪,及时掌握案件办理进程,积极协调解决诉讼过程中的问题,并对已结案件加强回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