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灾区 法援仲裁联手为川籍农民工维权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11日
川籍绵阳市农民工李某在北京打工期间遭受工伤,因工伤赔付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矛盾,通州区司法局高度负责、“快”字当头、与劳动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立案窗口联手畅通绿色通道,快捷高效地维护川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为抗震救灾、平安奥运做贡献。
黄某2005年8月到北京某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从事电工工作,2006年10月21日上午9时,在装修房间大门铁轨时从脚手架上摔下来,被送进通州区潞河医院治疗。公司只负担了小部分医疗费和工资,拒绝为其申请工伤认定,且与李某在去年解除了劳动合同。在通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和通州区劳动部门的极力争取下,才被通州区劳动仲裁委员会鉴定为工伤十级。失去工作的李某只好靠打零工度日,每月要交付300元的房租,为在校借读二年级的儿子教学费,生活的压力使他一筹莫展。突如其来的5.12特大地震灾难又降临到李某家中,三间土房全部倒塌,父母亲人受伤。对四川老家亲人的牵挂和生活的艰辛使他焦急万分、苦不堪言,生活陷入了困难重重的绝境之中。
5月23日,李某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到通州区法律援助中心要求帮助解决工伤赔偿问题。通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来自灾区的李某给予极大的安慰和关怀,当日,向主管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和主管科室作了汇报,立即受理李某的申请,办齐相关的法律援助手续,马上与区劳动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立案窗口取得联系,指派有仲裁经验的天正律师事务所的冷律师代理此案,要求律师能走调解的先走调解,让受援人尽快拿到赔偿款。并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全程掌握案件进展情况,及时沟通、及时协调,确保办案畅通无阻。冷律师放下手中的工作集中精力办理此案,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加班加点地起草申诉书,收集、整理本案相关的证据材料。区劳动仲裁对此案给予大力支持,决定先行调解,冷律师配合仲裁员对被申请方做了大量的说服劝导工作,讲解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赔偿标准,申述相关的证据、证明材料。在此期间,司法局领导多次过问此案并询问有何困难,给承办律师以很大的鼓励。经过以法服人、以情感人的多方面工作,6月23日,在通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自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某公司与李某解除劳动关系;二、自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3日内,某公司支付李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共25000元。调解书做出的第二天,李某如约地拿到了赔偿款。
综观此案,充分发挥了通州区司法局与区劳动仲裁立案窗口的联动作用,使受援人在很短的时间内,就顺利领到了补偿款,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川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我们国家“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民族精神,这真是法援仲裁联手情系灾区奉献爱,高效维权见真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