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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2008年上半年法律援助案件同比增长346.8%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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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到2008年6月15日,房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46.8%。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98件,占援助案件总数的94.3%,同比增长371.4%;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2件,占法律援助案件的5.7%,同比增长140%。房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围绕“应援尽援”目标,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加强案件办理和接待工作,成绩显著。一是采取了一系列的便民措施。所有乡镇、街道司法所和多数人民团体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基层群众可以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对残疾人、老年人行动不便的,中心提供上门服务;针对农民工讨薪、工伤案件,法律援助特事特办,免予经济状况审查,为农民工维权开设“绿色通道”。二是加大了农民工和各类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力度。1至6月份,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28 件,占援助总数的61%。其中,外省农民工91人,占农民工案件受援人的71.1%。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其他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共援助妇女42人,残疾人25人,未成年人8人,老年人12人。三是强化了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向区财政申请追加法律援助经费10万元,为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获得了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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