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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统计数据解读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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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简述】

  一、全市法援工作健康、持续、稳步发展,职能作用继续提升,受理案件8394件,同比增长31%

  二、刑事案件同比增长142%,所占案件总量自2000年以来逐年下降后首次回升

  三、农民工欠薪问题依然严重,受理此类案件4015件,同比增长10%

  四、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取得积极效果,受理案件占其申请的比例为76%,同比增长25个百分点

  五、民事法律援助各类案件类型及相互比例较为稳定,反映出目前我市社会发展较为和谐稳定,基层群众法律援助需求较为平稳

  促进和谐 改善民生 实现法援工作健康持续稳步发展——2008年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统计数据解读

  年初以来,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着眼服务首都、服务奥运实际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北京市法律援助地方立法工作稳步推进为契机,以促进社会和谐、满足民生需求为目标,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实现社会服务均等化和“无社会救助盲点”的相关要求,落实“2008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努力为社会发展以及困难群众提供充沛的公正供给,实现法援工作健康持续稳步发展。

  一、   全市法援工作健康、持续、稳步发展,服务大局、

  服务民生的职能作用继续提升,受理案件在2007年同比增长126%的基础上,同比增长31%,达到8394件

  2008年1-6月,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接待(接听)来访来电法律咨询9.3681万余人次,与07年同期8.0131万余人次相比,同比增长17%;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394件,与07年同期6408件相比,同比增长31%。

  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式开展以1997年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为标志,至今已近12年。其中,除2000年全市法律援助案件量略有小幅下滑外,基本呈现逐年增长之势。纵观北京市法律援助工作12年来的发展历程,以案件承办为例,北京市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年度统计数据增幅变化与北京市“地区生产总值(GDP)”的增长变化表明,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受益于社会经济总体发展的客观环境,同时法律援助的发展又紧紧的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在疏导情绪、化解矛盾、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以表格标示如下:

年   

承办案件总量

案件同比增长

GDP同比增长

1997

621

1998

1083

74%

9.5%

1997

1352

25%

10.9%

2000

1300

-4%

11.8%

2001

2171

67%

11.7%

2002

2853

31%

11.5%

2003

3218

13%

11%

2004

3909

21%

14.1%

2005

5301

36%

11.8%

2006

6319

19%

12%

2007

14298

126%

12.3%

2008年上半年

8394

31%

11%

合计

50819

  法律援助案件承办的逐年增长及其增长量的上下浮动,与代表政府履行职能的司法行政系统针对社会发展出现的问题,产生的需求,而采取的措施办法紧密相连。

  例如:2006年,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北京市新农村建设目标,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我局先后出台了《北京市司法局关于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意见》、《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继续扩大援助范围,及时将农民在劳务方面导致利益受到侵害,因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导致经济受到损失等纳入法律援助的范围,率先在全国对农民工法律援助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凡是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请求工伤赔偿的不再审查经济条件。07年,市政府转发了《市司法局关于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事项补充范围的意见的通知》,又将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纳入了援助范围,同时规定对重度残疾无固定生活来源等5类人员视为经济困难,不再进行法律援助经济状况审查。

  两个“意见”一个“通知”的出台,其效果在2007年度的案件承办中得到了充分显现,我市法律援助案件年度办案量首超万件,同比增长126%,为市委市政府明确的阶段性工作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2007年大幅倍增后,今年上半年我市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工作再接再厉,实现了同比增长31%的成绩,接近于11年来的平均增幅,显示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健康、持续、稳步发展而日趋成熟。

  二、刑事案件同比增长142%, 2519件案件占案件总量比例达到30%,是自2000年以来我市刑事法律援助案件逐年下降后首次明显回升

  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519件,占案件总数30%,与07年同期1043件相比,同比增长142%。

  2007年1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司法局联合发文“关于印发《关于简化适用刑事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京高法发〔2007〕416号)该“通知”的下发执行,是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大幅增长的直接原因。

  综合数据表明,上半年刑事案件大幅增长,2519件案件占案件总量比例达到30%,是自2000年以来我市刑事法律援助案件逐年下降后首次明显回升 ,以表格标示如下:

年 

刑   

案 

总 

数 

比 

1997

558

90%

621

1998

1005

93%↑

1083

1999

1268

94%↑

1352

2000

1233

95%↑

1300

2001

2011

93%↓

2171

2002

1636

57%↓

2853

2003

1771

55%↓

3218

2004

2181

56%↑

3909

2005

2425

46%↓

5301

2006

2135

34%↓

6319

2007

3793

26%↓

14298

08上半年

2519

30%↑

8394

合计

22535

44%

50819

  三、受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5873件, 同比增长10%;占案件总数的70%,所占比例是自1998年以来首次明显回落

  截止6月底,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民事法律援助5873件,与2007年同期的5362件相比,同比增长10%。

  从民事、刑事所占案件总量的比例分析,在刑事案件大幅增长的态势下,民事案件占案件总量虽然达到70%,但其所占比例是自1998年以来的首次明显加落,以表格标示如下:

年 

民   

案 

总 

数 

比 

1997

63

10%

621

1998

78

7%↓

1083

1999

84

6%↓

1352

2000

67

5%↓

1300

2001

158

7%↑

2171

2002

1212

42%↑

2853

2003

1440

45%↑

3218

2004

1718

44%↓

3909

2005

2866

54%↑

5301

2006

4160

66%↑

6319

2007

10497

73%↑

14298

08上半年

5873

70%↓

8394

合计

28216

56%

50819

  (一)农民工欠薪问题依然严重,涉及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案件4400件,占民事案件75%,与2007年同期的4015件相比,同比增长10%

  上半年受理的5873件民事案件中,涉及农民工的案件为4850件,占民事案件83%,其中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案为4400件,占民事案件总数的75%,与2007年同期的4015件相比,同比增长了10%。

  从增长百分比分析,上半年民事案件增长量中,农民工讨薪案增长幅度据为首位,凸显农民工欠薪问题还未得到根本缓解。

  农民工欠薪案件的增长一方面说明国家推行的法律援助制度日益深入人心,为广大农民工朋友们所用;另一方面也说明新的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以来受众对象之间法律关系的失衡与失控。

  劳动者法律意识的薄弱,劳动力供大于求的买方市场,造成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是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难以深入贯彻的主观原因;客观上用人单位为逃避责任风险,不愿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部门的行政执法查处力度不足,政府为杜绝欠薪现象发生而采取的相关措施未能全部执行到位,(如今年4月,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通告》,明确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银行建立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专项用于发生欠薪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应急保障”)等原因是农民工欠薪案件发生并上升的主要因素。

  以上因素导致的农民工欠薪案件具有较为明显的特点——农民工与用人单位间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法律援助机构在给农民工维权时遭遇证据不足,维权难度大,维权时间长,维权成本高等因素的制约。

  (二)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取得积极效果,群众利用法律援助的效率进一步增强,民事案件受理占其申请的百分比为76%,同比增长25个百分点

  从申请与批准的相互比例与同比的统计数据分析,基层群众对法律援助的了解、认知和运用程度有了显著提高。

  年初至今,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各类民事法律援助申请7480件,与2007年同期的10479件相比,同比下降29%;批准申请5873件,与2007年同期的5362相比,同比增长10%;上半年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占申请的比例高达76%,而2007年的相关数据是51%,同比增长25个百分点。

  今年初,市局将“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会知晓率”列为法援工作年度工作要点之一,按照“善于策划、广泛传播、简约生动、效果明显”的工作原则,指导区县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完善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拓展宣传对象,强化宣传效果,建立健全法律援助长效宣传机制,并以“法律援助,与您携手服务奥运、共建和谐社会”作为年度全市宣传主题,重点加强在案件受理过程中的宣传工作,让广大群众特别是经济困难群众了解法律援助知识,学会运用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也是自2003年以来市局明确法律援助年度宣传主题,全市统一协调,发挥整体优势,扩大宣传效果的第八个年份,实践证明,成效显著。

  (三)民事法律援助各类案件同比虽有增长,但数量较小,占案件总量比例变化不大,一定程度的反应出目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较为和谐安定,基层群众法律援助需求较为平稳

  在已批准受理的5873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 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为4400件,占案件总数的75%,2007年同期同类案件3900件,所占比例为71%;请求社会保险待遇的27件,占民事案件总数的0.5%,2007年同期同类案件16件,所占比例为0.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179件,所占案件比例为3%,2007年同期同类案件为143件,所占比例也为0.3%;工伤(除请求工伤保险待遇之外的)182件,所占比例与2007年同期同类183件相同,均为3%;

  应予以注意的是交通事故与医疗事故案件所占案件总量虽小但上升幅度较大——交通事故案件345件,占案件总量的6%,2007年同期同类案件为218件,占案件总量的4%,同比增长了58%。医疗事故24件,所占案件总量0.4%,2007年同期同类案件为2件,占案件总量的0.04%,同比增长了11倍。前者反映交通秩序、环境,法规宣传与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有待加强,后者反映目前在没有明文规定“医疗事故”为援助范围的情况下,法援机构面对需求而进行的谨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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