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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宣传周活动总结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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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8年12月19日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09年3月1日起实施。《条例》是我局牵头起草的关于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是市委市政府落实党的十七大加强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具体体现。目前中央提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市司法局把法律援助作为保民生、保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给予高度重视并精心部署,将2月23日至27日定为《条例》宣传周,开展以“贯彻落实《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主题的系列活动。此次活动由市局统一部署,提前动员,筹备充分,声势浩大,影响面广。基层踊跃参与,思路新颖,表现活跃。

  本次宣传周活动有三大特点,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宣传周期间,市司法局共编制了十余万份的《条例》单行本、法律援助服务手册、法律援助案例挂图、法律援助报纸及条例释义等宣传品,通过法援中心、街道(乡镇)司法所等不同渠道发放到社区居民手中。各区县司法局长亲自带队,提前动员部署安排,制定宣传方案,自行设计印制大量宣传品。活动获得了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东城区政法委副书记、法制办主任;昌平区委政法委、区人大法工委领导;门头沟区委常委、副区长等领导均亲临主会场,参与宣传。另有多家区县的工青妇残老五大社团组织和检察院、法院、劳动、民政等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宣传活动,社会参与度广,涉及面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宣传方式多样化,全面立体。除制作法律援助宣传品,张贴海报,放置展板,举办讲座等传统手段外,全市积极拓宽宣传思路,丰富宣传手段,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全方位的宣传法律援助。市司法局吴玉华局长接受多家媒体采访,介绍北京市法律援助工作整体发展情况。亲自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着重强调将法律援助作为今年全系统保民生、保稳定的重点工作。同时在《条例》通过之际,市局适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政治部主任史立森就立法工作的总体情况和《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作了全面介绍和说明。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新闻社、北京电视台等近20家中央及市属新闻媒体到场。法援处处长许冷和市法援中心主任王学法应邀做客北京电视台《生活面对面》栏目,生动翔实地向观众介绍法律援助。并先后接受了中央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的采访,就新《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及其亮点作了说明。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法制天地》栏目组人员精心制作了一期新《条例》解读专题广播,对市民关心的农民工法律援助问题和法律援助申请程序、注意事项等问题做了解答。中心主任王学法还接受了北京市交通热线的电话采访,对新《条例》的颁布实施进行解读。近日,市局还将与传媒公司合作选取市内50条公交线路,120辆公交车投放箱体广告,宣传《条例》知识。

  各区县采取了多种群众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宣武制作了各类印有法律援助字样的布袋、笔筒等宣传品4种共1000余件。崇文共举办《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宣传讲座2次,自编《条例》宣传单页,“五五”普法刊物《崇文法宣报》等普法读本。朝阳共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材料30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机构2500余人次,提供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1件。石景山在古城法律文化景园设立咨询台,展示十余块法律援助板块,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昌平发放《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等宣传材料22000余份,普法光盘700余张,展出展板22块,悬挂横幅6条。为群众解答各类法律咨询56人次。房山共发放 “法律援助联系卡”、“法律援助指南”等宣传材料1000余份。门头沟制作《法律援助惠民服务户卡》,并向10名曾经接受过法律援助的受援人代表组成的法律援助宣传志愿者颁发了聘书和绶带。发放《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宣传折页、《148法律知识百问百答》等各类宣传品4000余份。平谷活动中现场解答咨询156人次、现场受理申请2件,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顺义司法局同顺义电视台“法治顺义”栏目、顺义广播电台“9㐀29法治在线”栏目联合制作《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专题访谈,就群众关注的如何法律援助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读。通州本次活动共张贴、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挂图、宣传折页200份,展板 10块,发放法律援助实用指南、公证法律知识等宣传材料3000余份,解答法律问题 500个。延庆活动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的方式,共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中心组织公益法律服务者开展为期半天的贯彻《条例》培训活动。怀柔在现场展示宣传展板二十余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4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多人次。采取学习、座谈等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新《条例》。

  三是活动周期持续长,效果持久。在为期一周的活动中,各区县除了选定一日开展主会场活动,还在其余的时间安排了一系列的宣传内容。东城法律援助设立“移动超市”,超市中设有阅读架、咨询工作台、资料领取处;到各个街道、社区开展巡展;邀请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到社区举办法律讲座,开展咨询服务;积极参与区妇联、老龄委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各街道组织的针对特殊人群的维权活动。宣武开展以《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为宣传内容的展板宣传;由区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律师进行法律咨询;举办《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大栅栏街道社区居民表演的法制文艺节目;区检法司、劳动、民政、妇联、残联等7家单位联合发放宣传品。海淀在香山“法律援吧”和花园路“社区援吧”,开展《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主题宣传活动,同时,各街乡镇工作站结合实际,在区域范围内开展《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宣传;以海淀“148”平台为载体,开展《条例》主题宣传活动。朝阳编写<<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演示培训教材,以<<朝阳司法行政业务网>>学习平台,组织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学习;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深入社区、村一起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以社区、村法律服务室为法律援助宣传平台,接待群众的来访咨询。丰台的春风行动贯穿整个二月,于2月9日元宵节,在大红门街道举办《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春风闹元宵灯谜会;2月19日,到辖区敬老院开展普法维权夕阳沐春风活动;2月23日—2月27日开展为期一周的“春风送暖”活动。组织各司法所进行街头宣传,悬挂横幅,向来往群众发放宣传品,义务解答咨询。大兴在大兴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通过咨询向来访者讲解《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内容;通过《大兴报》进行《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宣传;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联合上街设点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周活动采取各种形式,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方式,向全社会宣传《条例》,树立了政府“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现场解答群众咨询4000余人次,提供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上百件,成效显著。今后,市司法局还将采取其他措施,继续深入贯彻执行《条例》,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确保首都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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