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人权对话代表团走访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0日
2009年11月18日下午,由欧盟轮值主席国瑞典外交官和欧盟委员会及欧盟理事会的高级官员组成的欧盟人权对话代表团访问了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以杨·诺德兰德为团长的对话代表团兴致勃勃地参观了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中心负责人向客人们介绍了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概况,双方展开了坦诚的工作对话。欧盟人权代表团提出了一系列的问题,内容涉及法律援助的审批程序,法律援助的范围、种类,法律援助的历史发展,受援人经济困难标准的判定,律师承办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律师的办案补贴支付等等。法援中心人员从法律和专业角度向欧洲客人一一做了详细回答,并举出一个个生动的法律援助实例,向客人展示了法律援助在保障人权、捍卫公平正义方面所取得的积极成果。
随后欧盟代表团成员参观了法援中心的“148”咨询办公室和法律援助接待室,并与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聋哑人和前来咨询的市民进行了现场交流,加深了对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了解和认识。代表团成员对法援中心挂满墙壁的锦旗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们特意让翻译为他们翻译锦旗上的内容,还询问了锦旗背后的援助故事。
本次中外交流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欧盟人权对话代表团对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热情接待表示了感谢,并表示对中国法律援助制度有了耳目一新的感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