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适老版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首页 > 政务资讯 > 详情页

《北京法律援助》2010年第3期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1日

分享:

  【重要信息】

  法律援助将列入人文北京行动计划重点内容

  市局开展落实“三项重点工作”论文征集活动

  【数据分析】

  二○一○年二月全市法律援助数据统计

  【法律援助服务两会】

  崇文区法律援助两会期间出台新举措

  顺义区加强两会期间“148”法律服务专线的接待工作

  怀柔区在“两会期间”认真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延庆县扎实做好两会期间法律援助工作

  【区县信息】

  各区县开展《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

  大兴区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进监狱活动

  昌平区城北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三八”节为辖区妇女干部

  举办法律援助讲座

  顺义区法律援助中心被区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朝阳区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顺义区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开展学习讨论活动

  【重要信息】

  法律援助将列入人文北京行动计划重点内容

  日前,《人文北京行动计划(2010-2012)(讨论稿)》(简称《行动计划》)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行动计划》围绕建设人文北京的目标,着力实施十大重点工程。其中,在法治环境建设工程中指出“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领域,努力实现“应援尽援”,继续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推动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残障人等特定人群的法律援助服务站点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健全法律援助运行机制,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援助资金的社会募集。

  市局开展落实“三项重点工作”论文征集活动

  为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理论研究在健全完善法律援助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征集法律援助理论研讨会论文的通知》精神,近日,市局法援工作处下发通知,就“法律援助制度改革与发展”为题征集理论文章,要求各区县围绕法律援助工作如何服务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推进“三个纳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建设,法律援助管理体系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效率,案件质量管理与评估,法律援助专业化发展,法律援助咨询、代书、公共法律援助教育宣传服务等非诉讼事项如何计入法律援助案件数与改进法律援助办案量计算办法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组织撰写理论研究文章。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从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和市委市政府“加强法律援助”的高度,重视征集论文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及时选定人员组织调研撰写,保证论文质量。要将撰写论文的过程作为提高和改进法律援助、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的过程。

  【数据分析】

  二○一○年二月全市法律援助数据统计

  2010年2月份,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接待(接听)来访来电法律咨询12994人次,与去年同期16788人次相比,同比下降22.60%;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14件,与去年同期1374件相比,同比下降62.59%。

  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为273件,占本月全市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53.11%。

  一、按照案件性质统计

  (一)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83件,占案件总数的35.60%,同比下降65.73%。其中,公安机关转交0件;检察院转交6件;法院指定辩护176件;当事人申请1件。

  (二)民事法律援助案件330件,占案件总数的64.20%,同比下降60.71%。其中,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241件(占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73.03%);请求国家赔偿的0件;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13件;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的21件;请求抚恤金、救济金的0件;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19件;因工伤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的11件;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求司法保护的3件;因产品质量事故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0件;因医疗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的0件;因其他人身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的10件;其他类型案件为13件。

  (三)行政法律援助案件1件。

  二、受援人情况统计

  总受援人520人。刑事案件受援人184人,占总受援人数的35.38%;民事案件受援人335人,占总受援人数的64.42%;行政案件受援人1人。按照特定身份分类(分类带交叉),残疾人26人,妇女80人,老年人13人,未成年人40人,农民工345人,贫困216人,其他类受援人为87人。按照户籍分类,京籍受援人共160人(占总受援人的30.77%)。其中,京籍非农业户口受援人47人,京籍农业户口受援人113人。

  截止到今年2月,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接待(接听)来访来电法律咨询累计33955人次,同比上升4.35%。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累计1914件,同比下降21.49%;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231件,同比下降20.79%。刑事法律援助案件681件,同比下降22.70%;行政法律援助案件2件,同比下降33.33%。

  【法律援助服务两会】

  崇文区法律援助两会期间出台新举措

  两会期间,各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可能有所显现,也是各种问题的高发期和敏感期,为此,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安宁、祥和的社会环境,崇文区司法局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落实各项“亲民便民、优质高效”的工作制度,对两会期间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由“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做出是否提供援助的决定”改为3个工作日完成审查并做出决定。对于情况紧急或者即将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可以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此举措本着“快接、快办、快结”的服务理念,引导广大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而有效地维护地区稳定。

  (崇文区司法局法援科)

  顺义区加强两会期间“148”法律服务专线的接待工作

  针对全国两会召开,顺义区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加强“148”法律服务专线接待工作,指定有经验、责任心强的律师参与“148”法律服务专线接待,免费解答群众来电、来访咨询,切实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线的职能作用。在接待过程中,对于群众的法律咨询,由律师当场解答,并做好咨询记录,保证做到每个咨询都有答复、有记录。同时,准确把握社会难点、焦点问题,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顺义区法律援助中心)

  怀柔区法律援助中心在“两会期间”

  认真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怀柔区法律援助中心从以下几方面做好两会期间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考虑影响农民工权益保障的不稳定因素,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积极排查矛盾隐患。二是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针对节前农民工讨要工资的现象,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降低门槛,简化程序,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做到“快接、快办、快结”,尽早实现农民工合法权益。三是加强矛盾的疏导和化解工作,与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其他主厅部门配合、协调,及时发现和化解农民工苗头性的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当事人的劝解疏导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和扩大,发现重大问题或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四是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宣传,结合我区“重点工程流动调解团”的工作,通过到重点工程施工工地现场咨询、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提升农民工法律援助意识,引导他们依法维权。

  (怀柔区法律援助中心)

  延庆县扎实做好两会期间法律援助工作

  为做好两会期间的法律援助工作,延庆县法援中心进一步加强了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咨询接待有关工作制度。坚守岗位,认真、依法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二是畅通服务渠道。保证“148”专线电话线路畅通。三是遵守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遇到可能使矛盾激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情行要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尽最大努力做到法律援助工作零事故、零投诉。四是制定应急预案,增强突发性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五是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报送相关典型案例及信息,又好又快的宣传法律援助。

  (延庆县法律援助中心 )

  【区县信息】

  各区县开展《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

  颁布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

  东城区自3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宣传设1个主会场,10个分会场。此次法律援助宣传周主要有四项内容。一是举办大型宣传活动,在王府井、地坛等人口密集组织开展了现场法律宣传咨询活动,首日活动共解答法律咨询120余人次,发放法律援助惠民卡500余张、《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500余册;二是开出“法律援助移动超市”,将“法律援助移动超市”开进社区、写字楼等区域,对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申请程序等内容开展广泛宣传;三是举办法律援助专题讲座,在安定门、北新桥等街道集中举办《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专题学习讲座3次,受众居民300余人次;四是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积极联络《今日东城》、《劳动午报》等新闻媒体,对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法律援助经典案例等进行宣传报道。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利用朝阳区法律援助三级网络体系,发动各街乡司法所及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个社区、村法律服务室,在朝阳区广泛开展了《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一周年的宣传活动。中心采取了三项措施宣传贯彻《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一是印制一批《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宣传折页和图文并茂的宣传资料,下发至各街乡工作站,内容涉及《条例》的立法目的、法律援助的范围和条件、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程序,以及法律援助的具体实施。二是通过各法律援助工作站举办各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如利用展板、挂图、讲座等宣传形式,营造法律援助宣传氛围;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深入社区、村一起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广泛发放法律援助条例宣传材料,等等。三是在各社区、村法律服务室设立法律援助接待窗口,接待群众的来访咨询,对符合法律援助的事项,及时进行初审上报,让困难群众得到及时的法律援助。石景山区司法局于3月9日在八角文化广场开展“保民生促和谐 法律援助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册等形式积极向过往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并设置咨询台,组织全区部分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司法所司法助理员为现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区司法局局长郭景明、副局长吕军、局长助理关却亲自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为方便群众、扩大服务范围,中心特意更换了醒目的标牌,精心制作了法律援助条例宣传册5000份。活动共发放法律援助条例、石景山区司法局简介、公证、矫正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宣传册6000余份,解答咨询87人次。昌平区司法局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以“保民生、促和谐,法律援助在行动” 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这次主题宣传活动,区司法局领导、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残联、妇联、老龄委等五大社团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区律师协会副会长乔守东、董事魏修立、徐岳满、流村镇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共计25人到昌平区流村镇漆园广场进行法律援助主题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中发放法律书籍及宣传材料共计3000余套。律师现场解答涉及山林承包、村民待遇及残疾人维权等法律咨询12件。此次宣传活动以贴近群众、贴近山区实际为指导思想,切实把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与法律援助宣传结合起来,得到了老百姓的赞扬。3月5日,平谷区司法局副局长王进宽等参加了大华山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在该镇大集市举行“保民生促和谐 法律援助在行动”宣传活动,三家律所的律师及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在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援助和其他涉法问题。宣传中,一是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手册、《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平谷举案说法100例》等宣传资料;二是利用展板、图片展示维权案例;三是设立法律咨询台,为来往群众现场解答法律咨询、代书等。此次活动中现场解答咨询261人次、现场受理申请6件,现场群众1000余人,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延庆县法律援助中心以《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一周年为契机,联合百泉街道在振兴南社区举办以“保民生 促和谐 法律援助在行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活动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的形式进行,共发放《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宣传册174份,农村法律知识读本、普法宣传袋、普法宣传圆珠笔、148法律知识掌中宝系列读本、折页等300余件,现场解答咨询30人次,此次活动,达到了预期的宣传效果,切实提高了群众对法律援助的认知度,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法治延庆,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以上区县司法局法援科、法援中心报送)

  大兴区开展法律援助进监狱活动

  日前,大兴区司法局组织北京坤宇律师事务所和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到北京市天河监狱,为服刑人员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将法律援助带到大墙之内。法律援助律师和法援中心工作人员为服刑人员针对离婚、财产、拆迁等问题进行咨询解答,从法律和政策上给予指导,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心与心的沟通,解决困扰服刑人员的法律问题,将法律送到服刑人员手中,让他们学法、知法、懂法,增强服刑人员法律意识,更好接受改造,安心服刑。

  (大兴区法律援助中心)

  昌平区城北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在

  “三八”节为辖区妇女干部举办法律援助讲座

  3月8日,在“三八”国际妇女节之际,城北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受街道妇联的邀请,为辖区妇女干部160人举办法律援助讲座。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梁永利结合《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北京市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内容,重点介绍了我国法律对妇女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保护,用现实的典型案例说明应如何申请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讲座,增强了妇女们的维权理念,同时也得到了本辖区妇女干部的赞扬。

  (昌平区法律援助中心)

  顺义区法律援助中心被区妇联授予

  “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3月4日上午,顺义区妇联召开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暨表彰大会上,区法律援助中心被区妇联分别授予“三八”红旗集体。

  多年来,区法援中心工作人员牢记“为民解忧,伸张正义”的宗旨,始终本着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维护政府形象的原则热心接待每一位法律援助来访者,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为贫困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免费为当事人代书、咨询。去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组织和参与宣传活动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接待来访1829人,为贫困妇女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5114人次,切实依法维护了全区贫困妇女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顺义区法律援助中心)

  朝阳区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按照市局要求,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切实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采取十项措施,落实“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实行法律咨询与矛盾缓解相结合。值班工作人员对待群众的法律咨询,不仅热情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而且用法理的观点加以论证,形成了法律运用适当,观点合法入理,同时运用心理学及社会学的相关知识平衡他们的心理、疏通情绪,起到了化解矛盾、缓解情绪和息诉罢访的目的。二是实行法律援助与区域社会发展相结合。结合朝阳区法律援助工作“三个纳入”将进一步扩大区域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尽量做到应援尽援,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到贫弱群体,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三是实行法律援助宣传与信息媒介相结合。其一,通过朝阳区内部办公信息平台向朝阳区域内低收入群体发送法律援助宣传信息;其二,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宣传手段,及时宣传法律援助工作中有影响、有指导意义的工作经验,吸引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法律援助工作。四是实行主体职能与触角延伸相结合。在发挥中心政府法律援助主体职能的前提下,注重法律援助触角向基层的延伸,利用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畅通与依托街道(地区)和社团法律援助工作站初审受理、案件归档、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同时,中心还通过朝阳区司法行政业务管理平台实现法律援助政策文件的传达,及时了解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状态,形成达到职能的互动。五是实行法律援助服务与监督相结合。把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给管理规范的律师事务所,并要求委托给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专业的律师,并向受援人和社会公众公布中心的监督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案件跟踪回访,质量督查,达到监督的多重性,改进法律援助工作,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六是实行法律援助与奖励、惩罚相结合。对于积极承办和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且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过硬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予以表彰,对于态度消极,案件不能达到质量标准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及时反馈律师行政管理和行业协会,给予惩罚。七是实行服务方式与提高服务效果相结合。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群众采取上门服务,加强了“12348”热线和法律援助接待室服务水平,中心网站开通在线法律问题咨询服务。强化了解民情、收集信息的窗口、桥梁作用,并注意分析、归纳、提炼咨询中得到的重要情况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上报党委政府或转达有关部门。

  八是实行法律援助与司法行政其它职能相结合。加强与基层科联系,争取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将更多法律援助案件交由人民调解员解决,从而拓宽法律援助的渠道,以最便捷的方式满足受援助人愿望;加强与公律科的联系,使法律服务室成为提供法律援助的平台;加强与矫正帮教监科和区社区矫正中心的联系,使法律援助延伸至监所、帮教对象和社区矫正对象;加强与法宣科的联系,更好地宣传法律援助,实现法律援助与司法行政职能的融合。九是将法律援助与贫弱群体精神帮扶相结合。中心工作人员在为当事人提供咨询的同时,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对待存在心理问题的当事人,运用心理学及社会学的相关知识平衡他们的心理、疏通情绪,切实将法律援助工作与精神帮扶相结合。十是将法律援助规范与法律援助体系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中心制度建设,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促规范,使中心在咨询、受理、审批、指派、运行、质量、结案、归档都纳入标准化管理体系当中,促进了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提高了行政效能的服务对象的满意度,高标准完成政府赋予的法律援助职责,彰显法律援助公平正义,情系贫弱群体的作用。

  (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顺义区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开展学习讨论活动

  顺义区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北京法律援助条例》和《司法部关于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局领导有关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讲话精神,就法律援助落实“三项重点工作”进行研讨,总结了顺义区的法律援助工作还需加强的几个方面:一是法律援助形式单一,目前,仍然是以承办《条例》规定范围内的案件为主,法律咨询为辅。在提高农民工、困难群众以及特殊群体法律知识、维权意识等方面还有待加强。二是主动服务的意识还有待提高,中心目前提供法律援助仍以申请人到中心申请为主,针对特定人群主动提供上门法律服务还很欠缺。三是没有积极主动的拓展服务领域与范围,工作上有一定的局限性。四是在提供各种便民措施上还有不完善的地方。为此将就以下几点,进一步努力:一是拓宽法律援助形式,针对不同的群体,有重点地开展专业法律知识讲堂,制作法律援助宣传资料以及各种维权小册子,下发到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二是针对一些申请人不能亲自到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要及时提供上门服务。三是着力提供多元化法律援助服务产品,积极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以及重大工程项目工作中发挥法律援助作用。四是努力完善各种便民服务措施。完善残疾人通道,制作指示牌;与区残联协调,为肢体残疾人提供轮椅、拐杖等工具,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绿色通道;制作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便民联系卡,方便群众与工作人员联系。

  (顺义区法律援助中心)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司法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