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泓源局长到海淀区调研司法所和律师事务所联系沟通工作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2日
8月10日上午,于泓源局长到海淀区北太平庄街道司法所调研司法所和律师事务所联系沟通工作。海淀区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副区长高祥阳,市司法局副巡视员马捷和律管处负责人陪同调研。海淀区司法局、北太平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北太平庄街道、紫竹院街道、海淀街道、花园路街道司法所所长和北京市百瑞、君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参加了调研。
会上,于泓源局长分别听取了海淀区司法局、与会司法所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司法所联系沟通律师事务所工作情况的汇报。于泓源局长对海淀区司法所和律师事务所联系沟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三点要求:
第一,要加强研究,扎实推进在司法所层面的律师管理与服务工作。一是海淀区司法局要对司法所联系沟通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做法、效果、体会、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归纳,使此项工作更符合中央精神,更有利于加强律师管理与服务工作。二是市局基层处、律管处要在此基础上组织召开全市司法所和律师事务所联系沟通工作现场会,在全市推广。三是要重点抓好两个关键环节:在政策层面,要加强调研,研究制定使司法所进一步有效发挥职能的政策。在人员编制方面,要为司法所积极争取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和区县事业编制。
第二,要进一步规范司法所联系律师事务所工作制度,加强制度设计,使此项工作质量更高,工作更扎实,效果更明显。一是司法所联系沟通律师事务所工作要做到四清楚,即对辖区的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清楚、业务发展和党建工作情况清楚、存在的突出问题清楚、阶段性的工作目标清楚。二是要做到领导上墙、联系人上墙、联系制度上墙,使制度更加规范、透明。
第三,要加强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区县司法局要坚定不移地抓好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要根据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特点抓好律师党建工作。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要加强党建工作,积极吸收优秀律师加入党的组织,努力提高律师党员的业务能力。
第四,司法所要为辖区律师事务所发展积极搭建平台,为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使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联系更加紧密,工作相辅相成。
于泓源局长最后指出,海淀区司法所联系律师事务所工作有基础、有思路,希望海淀区进一步总结完善、扎实推进律师党建、司法所联系律师事务所工作,为全市律师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