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泓源局长出席北京律协理事会九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8日
2010年9月28日下午,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协会四层视频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于泓源,市司法局副局级领导、市律师协会党委常务副书记李公田出席会议。八届理事会41位理事、监事会9位监事、市局律管处和市律师协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计时收费指引》、《北京市律师协会重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和异地变更执业机构人员审查考核办法》、《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草案。
于局长对八届北京律协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指出,在各位会长、监事长、各位理事、监事的共同努力下,八届北京律协团结带领全市律师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推动我市律师行业规模和业务领域不断扩展,谋划和抓协会自身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大,首都律师服务首都发展稳定的能力不断增强,涌现出一大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先进典型,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两结合”管理的合力越来越明显,健康地推动了律师行业的发展。
于局长还向大家通报了今年市司法局围绕律师管理开展的主要工作。他提出,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党委按照党中央、市委和司法部的要求,在做好律师的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协会作用的同时,按照上级的部署,主要开展了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了律师队伍的警示教育,二是在广大律师党员中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三是大力推进了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四是全面加强了行业的规范化管理,五是指导区县律师协会建设全面铺开,六是向社会推出了一批优秀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典型,大大加强了律师的正面宣传。
于局长就如何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科学规划首都律师行业发展及律师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他强调,在建设人文北京、绿色北京、科技北京和世界城市的大背景下,首都律师工作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希望八届北京律协开阔视野、适应形势,引导全市律师更好地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希望参加协会工作的各位执业律师进一步增强奉献精神,切实承担起推动行业发展的历史使命;希望协会全面履行《律师法》规定的各项管理职责,进一步体现协会的功能;希望协会充分发挥在全行业的引领作用,带动全行业强化管理意识,落实管理措施,体现管理效果,推动首都律师行业的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最后,于局长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北京律师工作提出了七点要求:
一、坚持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机结合起来。随着建设世界城市战略的不断推进,社会法律服务需求将越来越旺盛,如何在全球化、国际化大背景下发展首都律师,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一定要从首都的地位出发,树立首都意识,注意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好,追求最好的效果。
二、坚持把保障律师执业权益和加强行业自律结合起来。律师协会既承担着保障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职责,又肩负加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监督、指导、规范会员执业行为的重任,应当“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三、坚持把提升行业的竞争力与科学合理控制发展规模有机结合起来。要认真研究北京律师业发展规模的平衡以及合理布局问题,正确处理好总量控制与提升行业竞争力的关系,让良性的竞争与有序的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四、坚持把律师事务所的经济效益提高与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律师事务所规模不同,发展阶段不同,队伍构成也不同,但加强管理应当是一个共同的课题。律师行业流动性强,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合伙人、支部书记,应当切实承担起管理的责任,针对律师工作的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并对管理效果进行及时的检查监督。
五、坚持把依法履行职责和制定北京律师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结合起来。当前,全市都在研究“十二五”规划,律师行业也应当对北京律师的中长期发展有具体的规划,在科学合理布局、总量控制、引进高端人才、拓展业务领域、完善协会管理架构等涉及行业发展的问题上进行深入地研究,为司法行政机关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六、坚持把业务建设、思想建设和文化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文化建设关系着行业发展的后劲,希望律师行业努力培育和提炼具有首都特色的律师文化和执业精神,加强先进律师文化理论的研究,坚持正确的核心价值,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为律师建设和发展奠定一个坚实的思想文化基础。
七、坚持把日常工作与党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律师行业的发展,一定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行业党建工作不能松懈,应当与律师管理的日常工作结合起来,要对党的工作全覆盖更扎实、党的活动更丰富、党建促进业务发展更具体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总结成熟的经验,及时解决出现的新问题,使党的建设在律师队伍当中能够扎扎实实推进,最终为首都律师的发展注入强大的生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