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司法局实践法律援助与刑事和解无缝对接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3日
法律援助与刑事和解无缝对接,填补司法空白。近期,海淀区司法局、海淀区检察院签署了联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合作协议。协议针对审查起诉阶段的刑事和解案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等,由海淀区检察院承担告知法律援助权利、转交法律援助公函等义务,由海淀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承担审核批准、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等义务,共同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等诉讼参与人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适时介入刑事和解,降解人民内部矛盾。刑事和解无论是在传统模式下还是刑事和解模式下,认罪悔过才是司法机关对加害人从轻处罚或免于刑事追究的主要衡量标准,赔偿经济损失并没有成为被害人的唯一诉求。在刑事和解过程中,被害人往往更加注重自己的内心创伤的弥补。依我国目前的政治经济和司法现状,如果将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限定在未成年人犯罪和轻微刑事犯罪,并完善国家对刑事被害人的经济补偿机制,可以降解人民内部矛盾。
法律援助担当调解工作,角色更具亲和力。实践证明,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更具有亲和力的角色,使加害人和被害人双方更容易接受。如果能恰当的进行调解,由司法机关对加害人进行非刑罚化,或者轻刑化处理,使其主动悔改,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就会取得多方更容易接受的局面。因此,主张刑事和解,恰当的处理相关案件是社会和谐的需要。
刑事和解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刑事和解案件适用范围应包括自诉案件、侵犯公民个人人身或财产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微刑事案件、未成年人及在校大中学生犯罪的案件、具有其他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犯罪案件。自刑事和解制度在海淀区探索实践以来,有效地防止了再犯罪,较好地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诉讼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