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泓源局长主持召开局长专题会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7日
1月10日下午,于泓源局长主持召开局长专题会,听取法律服务网格化工作和关于起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情况的汇报。副局长郑振远、纪委书记邓建生,副巡视员娄斌,副局级领导李公田,市局办公室、研究室、律管处、基层处、公管处、鉴定处、计财处、人事警务处、及市律师协会相关负责人一同听取了汇报。
市局律管处、副巡视员娄斌先后汇报了《关于在全市建立和完善基层法律服务网格化工作体系的实施方案》、《关于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供法律服务启动仪式实施方案》和《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的起草情况。与会人员就各项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于泓源局长对两项重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关于法律服务网格化工作
(一)要充分认识法律服务网格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开展法律服务网格化是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司法行政机关具有有效整合全市法律服务资源的优势,保障工作开展具有可行性。
(二)《关于在全市建立和完善基层法律服务网格化工作体系的实施方案》是开展建立和完善基层法律服务网格化工作的具体方案,要将举办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法律服务启动仪式作为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建立和完善基层法律服务网格化工作的标志。
(三)要在工作方案中进一步明确法律服务网格化的内涵。即以社区、乡村为法律服务网格化的地域,以社区、乡村群众为服务对象,以法制宣传为服务手段,以定区域、定期、定点为服务方式,以贴近群众为服务内容,以完善服务规范为法律服务网格化的衔接方法。
(四)法律服务网格化工作要做到“三定”、“三贴近”。三定是指要定区域、定时间、定人员,三贴近是指要贴近基层、贴近需求、贴近服务。
(五)在春节前组织召开全市律服务网格化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会上部署工作方案,请从事基层法律服务的优秀律师做经验介绍。春节后组织召开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法律服务启动仪式。启动仪式前市局办公室外宣办做好新闻吹风会的组织工作。
(六)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负责法律服务网格化的组织实施,市、区两级律师协会要积极参与此项工作。
(七)娄斌、李公田同志牵头组建由相关处室、行业协会组成的小班子,深入调研,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积极筹备动员部署会议和启动仪式。
(八)要明确法律服务网格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优势,整个司法行政系统要增强群众意识,加深群众感情,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能力,解决为谁服务的问题。要选取中关村、亦庄、金融街、CBD四个重点地区推进法律服务网格化工作,使工作更有推动力,看得见,摸得着。
(九)在开展法律服务网格化工作中,要积极为中小律师事务所搭建平台,将开展工作与促进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结合起来。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起草工作
(一)要加强与各省市沟通交流,进一步完善工作意见。律管处要与各省、市积极沟通,交流各省、市关于落实中办30号文件的工作意见。要认真听取司法部律公司、全国律师协会的意见和建议。市律师协会要与各省、市律师协会积极沟通,交流各省、市律师协会关于落实中办30号文件的工作意见。
(二)要组织召开座谈会,进一步征求意见和建议。市局律管处要组织召开区县主管律师工作副局长座谈会,市律师协会要组织召开区县律师协会会长座谈会,进一步征求意见,要将征求到的书面意见进行汇总,使《工作意见》更符合我市实际,做到好使、管用,在春节前完成定稿工作,节后上市委常委会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