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获得司法部及国家认监委领导充分肯定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6日
日前,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认可北京试点工作总结会召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谢军副主任、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肖良副主任,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霍宪丹局长、胡占山副局长、刘少文处长,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乔东所长,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朱佩芬总工程师、计量管理处杨利民副处长及鉴定机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马志云处长就北京市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试点工作情况作了发言,围绕推进认证认可试点的整体目标、具体措施、工作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等方面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自司法部、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08]116号)》(以下简称116号文)下发以来,北京作为全国6个试点地区之一,严格按照工作部署,于2008年底全面启动试点工作,切实把试点工作当成加强司法鉴定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司法鉴定工作质量的有利契机。积极与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建立起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工作基础;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症下药,分阶段、分层次、分类别采取措施,稳步推动试点各阶段工作,同时通过日常执业监管、集中组织开展能力验证、开展质量评查等工作,督促机构加强质量管理,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截至目前,我市29家试点机构中,已有18家通过认证认可取得相应资质。
市质监局有关领导从质监局配合协调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试点工作的角度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加强评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考核办法和评价原则、与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起长效合作的工作机制”等工作建议。
谢军副主任指出,在司法鉴定行业中推进认证认可试点工作,科学体统地解决了司法鉴定质量管理问题,有效确保司法鉴定“行为公正、程序规范、方法科学、数据准确、结论可靠”,下一步,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抓问题,理思路,出对策,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及认证认可相关制度文件科学制定认证认可后续工作进度安排,确保认证认可在鉴定工作领域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霍宪丹局长充分肯定了北京地区试点工作的成绩,他表示,北京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试点工作目标清晰准确,基础工作扎实,沟通渠道畅通,鉴定机构重视,认证认可通过率居全国6个试点地区之首,并且在试点过程中形成了一套很有特色的工作思路、方式、措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北京模式”,成绩可喜,值得总结推广。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共同协商,分步指导,将认证认可工作落到鉴定机构工作实处;二是试点深化,广泛推进,从试点工作中理清检测机构和检查机构差别,从体制上、文件体系上区别对待,充分发挥认证认可试点工作作用;三是推进管理,重点转移,配合认证认可工作的开展将司法鉴定管理工作逐渐从准入管理向资质管理、质量管理方面转移,全面提升司法鉴定工作质量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