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规范我市司法鉴定行业技术标准 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提升行业社会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5日
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技术标准体系是确保司法鉴定工作质量和提升司法鉴定行业社会公信力的重要保障之一,为推进我市司法鉴定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司法鉴定工作规范管理,近年来,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我市司法鉴定工作实际,陆续推出一系列司法鉴定操作规范、技术标准,为提高我市司法鉴定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09年底,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推出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填补了行业空白,结束了我市长期以来非工伤、非道路交通伤害的其他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无据可依的局面。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得到司法审判机关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市高级人民法院下发正式文件,要求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在办理相关案件中统一适用该标准。
近日,经过为期一年的调研、论证和修改,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于又推出了一项法医类技术标准—《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准则(试行)》(以下简称《准则》)。该《准则》规定了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统一规范了人身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纠纷案件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受伤人员的误工期、营养期和护理期的判定标准。该《准则》的出台,对于规范我市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活动,保证审判等司法活动的顺利开展有着十分深远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