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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法律援助中心举行“密云县女律师法律援助服务团”现场咨询暨《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三周年主题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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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法律援助“三进”活动,落实“为民服务法律援助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同时宣传《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三年来法律援助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取得的良好成效,密云县法律援助中心整合优势资源,充分发挥女律师心思缜密、语言表达能力强、着眼于女性的利益、易于与女性及未成年人沟通的优势,组建了一支由北京市鑫宝律师事务所、檀州律师事务所、问为律师事务所7名女律师和法律援助中心2名女工作人员组成的“密云县女律师法律援助服务团”,并于3月7日上午十点,在密云县果园街道文化广场,成功举办了“践行北京精神,携手法律援助,密云县女律师法律援助服务团学雷锋志愿法律服务活动”。

  活动中,女律师们认真解答女性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解答咨询达30余人次,同时现场发放《密云县女律师法律援助服务团便民联系卡》、《密云县法律援助便民联系卡》、《常用法律法规汇编》、《法律援助指南》等宣传品500余份,群众反响强烈,社会效果甚佳。此次活动为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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