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县司法局推行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惠及北京市最偏远山区村庄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9日
3月30日,延庆县司法局在千家店镇大石窑村组织开展了一次意义特别的“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此活动标志着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对京西北最偏远山区乡村的法律服务覆盖完成,地处偏僻、生活条件艰苦的农村村民终于能享受到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活动受到大石窑村村民的热烈欢迎。
延庆县司法局对这次“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十分重视,局机关派遣副局长李树旺、夏书利同志,调研员曲德才同志,公律科、法宣科、县法律援助中心、夏都公证处、千家店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等共20余人参加活动,胡李律师事务所代表、镇主管领导等均到场参加了活动。
在此次活动中,县司法局李树旺副局长对千家店镇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做出了具体的指导和部署,指出: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是政府服务社会的创新形式,通过动员专业的法律资源服务民生的举措,有利于提高基层群众的学法、守法意识;有利于把更实在的公平正义带给群众;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基层组织依法管理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更好更高效地服务社会和谐建设。
活动最后,公证处主任张艳波、北京胡李律师事务所李树静律师分别与大石窑村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书,并与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现场为群众进行群众法律咨询10余人次;工作人员向参会的广大群众发放了宣传卡片、宣传折页、宣传挂图、宣传笔、宣传扑克等宣传材料500余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