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荣获朝阳区政法系统“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8日
近日,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荣获朝阳区政法系统“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宗旨,围绕“应援尽援、能援则援”的工作目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窗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维护地区的社会稳定与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2011年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504件,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咨询29540人次,案件数量与咨询数量均居北京市前列。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8日
近日,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荣获朝阳区政法系统“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宗旨,围绕“应援尽援、能援则援”的工作目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窗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维护地区的社会稳定与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2011年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504件,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咨询29540人次,案件数量与咨询数量均居北京市前列。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司法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