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司法局到潞城镇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8日
7月18日上午,通州区司法局局长李永峰、副局长张改朝带领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到潞城镇,对大营、小营等15个村的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就村一级法律援助联络员如何开展好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达到了预期效果。
区司法局局长李永峰在座谈中对如何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讲了四点意见:一是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二是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三是突出重点,注重效果;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潞城镇15个村的法律援助联络员纷纷表示,经过培训,对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有了全面的了解,以后要主动入门入户,广泛宣传,教育群众遇到问题想法律、解决问题靠法律,努力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浓厚氛围。
7月12日,通州区司法局举办了法律援助业务知识培训班启动仪式,并举办了第一期110余人的培训。下一步,通州司法局将深入基层,指导各乡镇、街道继续开展好法律援助业务知识培训,力争把工程打造成惠及通州全区百姓的阳光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