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4日
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一年一度开展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月”成绩显著。活动开展以来,中心共接待农民工电话来访咨询1552人次,涉及金额800余万元,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95件,涉及金额190 余万元,化解了群体性上访事件5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农民工兄弟的一致好评。
活动期间,中心采取以下措施确保了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有效、到位:一是健全接待和受理机制。中心加强了法律援助接待室和“148”咨询电话的接待力量,为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开辟了绿色通道。对于发生在本区域内关于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及工伤认定、工伤索赔等相关劳动纠纷案件,能够确定农民工身份的,中心本着“特事特办,及时处理”的原则,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第一时间指派律师、跟踪案件进程,最大限度为农民工节约诉讼成本。二是健全调解机制。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仲裁或诉讼成本高,时间长,执行难的情况,中心在受理案件的过程中鼓励当事人采取非诉手段化解纠纷,并尽可能发挥调解作用,做好疏导工作;同时要求各街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网络作用,积极参与涉及农民工维权案件的非诉讼协调及调解工作,尽可能做到当天受理、当天调解、当天结案。三是健全宣传机制。中心利用社区法制宣传栏开辟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宣传专版,深入到农民工施工地、经营地、居住地,免费向农民工发放《农民进城务工法律知识问答》,积极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等与农民工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工增强法制观念,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四是形成农民工法律援助监督机制。确保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月活动中受理的案件纠纷得到妥善的解决。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受理的案件进行跟踪、反馈、回访,要求承办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将案件指派给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律师,并随时与承办律师、受援农民工保持信息沟通。对于结案报卷的农民工案件,进行回访,及时获得反馈信息,总结办案经验,并以此作为考核律师事务所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