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2日
2012年12月至今年1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和“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针对年底年初农民工讨薪难的实际,北京市司法局在全市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依法为农民工维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
活动期间,各区县成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律师团”,着重突出法律援助服务的专业性和针对性。招募一定执业年限、具有丰富诉讼经验的律师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增强案件指派的针对性,从源头上控制办案质量;开辟“绿色通道”,开通了农民工维权热线,在法律援助机构设立农民工受理专台,实行1个工作日完成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和审批程序“一站式服务”;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而申请法律援助的农民工,简化审查程序。法律援助人员深入工地、集贸市场等场所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针对紧急情况的案件先行提供法律援助;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推行方便农民工自行选择承办人员的“点援制”。
西城区积极整合资源,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与劳动仲裁、劳动监察、信访等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建筑工地广泛开展劳动方面法律法规和法律援助相关政策宣传,开展农民工纠纷排查活动,发挥各自的工作职责,帮助指导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化解纠纷。对一些争议数额不大、有可能快速解决的纠纷,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使用调解手段尽早实现农民工合法权益,减少民工讨薪成本。朝阳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专项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公示栏、宣传橱窗、报纸刊物等工作载体,广泛调动了社区、村法律援助窗口联络员的积极性。活动期间,共计发放了《法律援助条例》、《劳动权益》宣传册、法律援助便民卡及印有朝阳区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电话的小册子、法律援助环保手袋等宣传品3000余份,《生活与法》、《农民工常用法律知识100问》、《法律援助案例》共1500余本;解答劳动合同、工伤赔偿、保险、休假等各类咨询1000余人次,引导农民工通过有效途径维护合法权益,促进专项维权活动的有效开展。通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律师负责日常接待。除日常律所值班律师外,法律援助中心安排一名公职律师每天在接待大厅负责法律援助咨询解答和案件申请。针对一些疑难复杂的农民工讨薪问题,经认真研讨后给予当事人答复。对于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及时提供援助,从申请到指派,农民工只需陈述案件经过,在援助手续上签名即可,其他事项均由工作人员办理,快速便捷的为他们提供援助服务。
顺义区在集市等地,针对回家过年的农民工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活动,面对面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受到了农民工的欢迎。怀柔区开启了法律门诊“e点通”,每个工作日由专业律师通过视频现场为我区偏远山区、不方便过来的农民工当场解答咨询。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设立专项维权服务接待室,指定专人负责,简化农民工申请程序,涉及群体性案件实行多人同时办理,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审批”。对于情况紧急,即将超过时效案件,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先行给予法律援助,由受援人事后补交相关材料,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并对37名农民工先行援助,及时有效地保障了其合法权益。其他区县也结合实际,多措并举,按照市局要求,积极开展农民工专项维权活动。
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719件,涉及金额2712.8万元,专项维权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