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司法局深化“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8日
2012年,丰台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为全区所有村、居配备了律师,构建了“一对一”结对法律服务工作网络。为进一步服务和保障民生,发挥法律服务工作网络作用,按照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今年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深化“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把“深化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打造成一个树立丰台律师形象的平台和展示服务型政府的窗口;通过深化“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建立政府主导,律师参与,群众受益的公益法律服务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开展“讲询调训”,满足基层群众公共法律需求,为园博会的顺利举办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司法局成立深化“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司法局局长李华;副组长:司法局副局长王志群、司法局副局长肖斌;成员:办公室、法制科、公律科、基层科、法援科、区律师协会、首佳公证处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律科。
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向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汇报工作、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积极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努力争取专项经费和街道乡镇的资金物质支持。公律科负责组织好“法律服务村居行”相应工作,组织律师积极开展“讲询调训”。基层科指导司法所积极参与活动,由各司法所具体组织协调律师到村、社区开展工作,负责做好相关组织保障事宜,并组织村(居)委会负责对公益律师日常服务情况予以监督和评价。法援科结合法援项目与“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有机衔接。办公室和法制科做好相关的服务保障工作。区律师协会和公证处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活动内容
深化“法律服务村居行”要实现“两个结合”,一是与“北京司法行政大讲堂”活动相结合;二是与服务园博会相结合。开展“讲询调训”,通过现场讲法、法律咨询、调解、培训等活动使法律服务及时、便捷地惠及城乡居民。
“讲”,开展三个主题鲜明的专场法律讲座。一是房地产主题法律讲座,重点以案释法解读“国五条”房产政策;二是公证主题法律讲座,重点介绍如何办理公证业务;三是园博会主题法律讲座,重点介绍与园博会有关的法律纠纷和法律常识。
“询”,开辟多种法律咨询途径。一是现场咨询,每个街、乡至少组织一场集中现场咨询活动;二是电话、网络咨询,向群众公布一个咨询电话、一个公众邮箱、一个微博,通过各种媒介开展非现场咨询,满足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
“调”,建立律师参与矛盾调处机制。组织律师协助司法所、村居委会参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因人就地开展矛盾纠纷调解。
“训”,开展律师专业培训。区律协牵头,主要面向参加“一对一”法律服务的律师开展专门培训。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4月初)完成深化“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的工作方案制定工作和活动部署工作,并向各律师事务所下发活动通知及实施方案。
(二)全面开展“讲询调训”阶段(4月——11月)
1、4月下旬,与幸福北京主题紧密结合,组织开展全区首场司法大讲堂。
2、5月上旬,组织一次律师培训,主要对参加“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并与社区、村一对一结对的律师进行专业培训。
3、5月中旬,选择一个拆迁纠纷较集中的村举办房地产主题法律讲座,重点以案释法解读“国五条”房产政策。
4、5月,园博会开幕前后,开展园博会主题法律讲座。成立“园博会法律护航”律师志愿者工作室,组织律师参与场馆纠纷矛盾化解,到社区开展法律咨询,维护园外社区稳定。
5、8月,举办“公证在你身边”知识讲座,组织公证员到社区宣讲公证法律知识,现场受理公证业务。
6、4月——10月,每个司法所在辖区至少组织一场现场法律咨询活动。
7、开拓法律咨询途径。在12348法律咨询热线的基础上,建立我区的“法律服务村居行”微博,开设公共邮箱,利用网络解答群众法律问题。
(三)总结阶段(11月)对活动开展情况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并及时召开经验交流会,总结典型经验,宣传优秀代表,促进活动不断深入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责任。各部门要建立自上而下的目标责任体系,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完成时限、执行单位和责任人员。要加强督促检查,完善质量跟踪和服务反馈机制。要把律师事务所、律师等参与此次活动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要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服务室和司法所建立服务联络点,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二)做好服务保障。主动向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汇报工作、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积极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各相关业务科室、区律师协会、公证处把深化“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作为2013年的重点工作,在经费投入上予以倾斜。要调配好辖区法律服务资源,确保法律服务对所有社区、村全覆盖。要确保对参与活动的全体法律服务人员的技能培训到位。
(三)加强内外宣传。及时总结“法律服务村居行”工作的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激发广大律师和公证员围绕大局、服务基层、热心公益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利用和调动好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的参与,推动“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向纵深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