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司法局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条例》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6日
今年是国务院是《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为营造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推动大兴区法律援助工作科学发展,法律援助指导科于9月份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
9月5日上午,大兴区司法局法援指导科、法援中心、林校路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联合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这次宣传活动主要是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条例》,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发挥法律援助在化解矛盾、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宣传重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一是发放《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宣传折页”等宣传资料;二是利用展板对法律援助范围、条件、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进行宣传;三是设立法援义务咨询站,由法援中心人员、律师为来往群众现场免费解答法律咨询、代书,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办理法援案件;四是特邀区工会、团委、妇联、老龄委、残联五大社团主要负责人对弱势群体如何得到保障进行了宣传;五是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积极联络新华社报、大兴报社、大兴电视台对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申请程序等内容开展广泛宣传。
现场共发放各类法律援助宣传材料5000份;发放便民购物袋200个;现场解答咨询十余人次。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将法律援助援助宣传活动推向了高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