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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两项措施抓工作作风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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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规范窗口作风建设,提高群众满意度,法律援助中心主要采取以下两项措施。一是从硬件入手,除按照市局要求配置各种便民用品外,还添置方便群众书写的桌椅,公布市、区行政投诉电话,开通老年人、残疾人绿色通道;二是从软件入手,实行“站”式服务,律师接待当事人一律起立解答咨询,胸前佩戴胸牌,使用规范文明用语,中心工作人员接待当事人禁用“不管”、“不行”、“不对”等词语,对于不属于援助范围的当事人积极引导其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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