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司法局推出“十六条举措” 助力灾后恢复重建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8日
近日,门头沟区司法局制定《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服务保障防汛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出台“十六条举措”,统筹力量,精准服务,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救灾和恢复重建法治保障专项工作。
一、强化法治支撑,保障依法依规开展救灾重建工作
01、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职能作用
充分发挥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严格审核门头沟区各项恢复重建政策措施以及区政府为恢复重建工作签订的有关协议;梳理灾后重建法规政策规定,为各单位恢复重建工作提供法律参考,确保依法有序开展恢复重建各项工作。
02、加强执法协调监督力度
指导各执法部门推行包容审慎执法,支持受灾市场主体早日恢复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严厉打击阻挠恢复重建工作的各类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生产生活秩序。
03、编制法律、政策指引
编制《门头沟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法律指引》《门头沟区防汛抢险救灾及恢复重建政策指引》,梳理在防汛救灾和恢复重建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汇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区各单位、各镇街制发文件和依法履职提供指引。
04、畅通涉洪灾行政复议申请受理渠道
优先对涉洪灾行政复议申请进行立案受理,简化受理程序;提供容缺受理服务,对于申请人提供的行政复议申请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材料有所欠缺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和先受理后补正。
05、发挥法治专业资源优势
组织社会律师、公职律师等专业力量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协助和支持党委政府依法处理涉灾事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为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优化法律服务,强化灾后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06、开通灾后公证服务绿色通道
设置专门办证窗口,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办理。受灾群众、企业符合受理条件与出证标准的,做到当日受理、快速出证。降低涉灾保全公证事项的收费。
07、开通灾后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受灾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事项指派案件由3个工作日提速至2小时,指派专业律师参与办理,实行公职律师跟案和上报备案制度。
08、增设公益法律咨询热线专席
设置法律咨询热线4席,落实专人专岗、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重点解答受灾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
09、为受灾企业提供免费“法治体检”
主动走访受灾企业,了解企业法律服务等需求,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尽快恢复生产经营。
10、推进律师公证工作站升级创新
联合市律师协会组建中关村科技园门头沟园法律服务专家组及高端公益法律服务团。安排驻站律师和公证员为中关村科技园门头沟园区企业和职工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纠纷和公证受理等法律服务,为受灾企业复产复工和快递业劳动者法律服务开辟绿色通道。
11、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
把灾后重建法律宣传作为落实“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依托“法律十进”活动,进一步拓展法治宣传途径,制作防汛救灾法治宣传品,分期分批次向受灾镇街发放。进一步扩大灾情后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12、加强新媒体法治宣传力度
编制《防汛抢险救灾法律问题指南》,在“门头沟普法”微信公众号、门头沟融媒APP上及时发布。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向群众普及防汛救灾、应急防范、卫生防疫等信息,宣传灾后重建相关问题涉及的法律知识。
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筑牢社会稳定“安全屏障”
13、发挥基层调解定纷止争作用
进一步发挥司法所、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广、沟通机制健全优势,整合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群防群治力量,重点加大灾后在土地、房产、财物、物资分配等方面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力度,对于涉灾矛盾纠纷,快速调处,做到早发现、早化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14、做好村居公益法律服务
充分发挥区级、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作用,统筹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作用,以现场提供法律服务等形式,解答涉灾群众提出的涉及民事赔偿、保险理赔等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
15、为解决群众诉求提供法律支持
与区信访办、区城指中心对接,组建以专业律师为成员的防汛抢险救灾法律志愿者服务队,明确专人分管、专人负责参与信访接访工作,就涉灾群众提出的涉法涉诉问题提供法律解答。通过召开“接诉即办”涉灾法律问题专题会等形式,对涉法工单分类解答,制作《“接诉即办”涉汛法律问题汇编》,为政府各部门处置汛情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支持。
16、加大涉灾行政复议案件调处力度
坚持调解优先,应调尽调,将调解贯穿复议全过程。对行政行为存在违法、不当的依法监督纠正,最大限度实现涉灾复议案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