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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依托信息平台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北京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3月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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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确执法监督内容与方式,将优化营商环境、基层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中的行政执法情况纳入监督内容;监督机关应依托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开展数据监测、统计分析等监督工作,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提升执法监督效能和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北京市司法局1月2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将于3月起施行的《北京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内容及近年来北京市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情况。

  据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卫东介绍,北京市近年来积极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作用,聚焦涉企执法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以“扫码检查”、非现场监管、“风险+信用”评价、“无事不扰”企业清单制度为核心的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规范涉企执法行为,着力为企业减负。同时,通过健全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推行轻微免罚和初违慎罚制度,实现执法程序、自由裁量和执法行为的标准化、规范化,并依托信息化系统,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对各领域、各部门履职行权状况开展效能监督,将监督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推动解决法律执行不充分、职权履行不均衡等问题。

  2024年,北京市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总量较2023年减少将近50%,并以非现场监管、“风险+信用”监管推动行政检查“提质提效”,其中实施非现场检查占年度总检查量的38.6%。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0.5万家以上的“低风险、高信用”企业纳入“无事不扰”企业名录,越来越多的企业真切感受到守法经营带来的红利;843个行政处罚事项纳入“轻违免罚”“初违慎罚”清单,并通过多种措施规范涉企处罚工作。

  在首都公安系统,对执法办案平台搭建60类风险预警、问题监督数据模型,完善72类高发案件的实体认定标准等智能辅助办案功能,实现执法问题预警、盯办、整改、考核、培训闭环管理,并以异常数据的发现和核实为导向,开展无感化网上核查、专项工作阶段性分析和突出问题的专题分析,找准问题症结靶向施策。

  在北京市西城区,已建立起行政执法监督分析平台,打通行政执法与12345接诉即办平台之间的数据传输壁垒,将12345工单办理情况全量纳入数据推送范围,实现信息交换和共享,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督效能和行政执法质效。

  针对实践中出现的监督职责不清问题,即将施行的《办法》明确执法监督内容包括执法职责履行、重要制度机制落实、执法质量和效能等方面,其中结合北京实际,将执法改革中交接行政权力、工作机构等执法工作衔接情况以及一体化综合监管等创新执法方式落实情况纳入监督内容。

  为进一步解决监督手段单一、监督结果运用不理想突出问题,《办法》提出,被监督机关存在未落实执法重要制度和改革举措、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擅自委托或授予执法职权等情形的,监督机关可以制发监督意见书和决定书;发现执法人员有违法执法行为的,监督机关应当告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依法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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