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加强对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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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怀柔区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培训工作的通知》,规定每名司法助理员年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4学时,每名人民调解员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培训内容以提高司法所长组织协调能力为主,具体学习国务院《信访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通则》等当前农村常用的民事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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