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培训力度 培养优秀人才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21日
2003年,为了提高司法助理员在"调解、写作、宣讲、服务、协调"五方面的业务技能,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展开了"司法助理员职业技能岗位练兵竞赛"活动,本次大赛不仅强化了技能、活跃了队伍、促进了交流、增进了友谊,而且涌现出了一批年纪轻、知识水平高、热爱基层工作的业务骨干。根据中央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构想,结合我市基层司法所面临的困难和机遇,市局基层处决定以司法助理员骨干队伍的培养为突破,逐步建立一整套便于操作和评估的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
首期业务骨干的培训以轮岗锻炼的形式进行。由市局从备选人员中选拔6名司法助理员分三批到市局基层处锻炼学习。通过安排专门课题、参与日常管理工作,使他们了解和熟悉市局机关的工作,从宏观角度进一步加深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解,拓展眼界,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与以往的培训不同,本次干部轮岗体现了以下几方面的特点:1、形式新。以往对基层的培训多是以竞赛、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而象本次通过实践增强感性认识,注重培养宏观思维能力的培训方式在司法助理员的培训中还是首次。2、打破层级界限。通常轮岗锻炼多指平级间或是上级单位到下级单位挂职,这次我们打破传统,直接选拔优秀的基层司法助理员到市级机关锻炼,拓展他们的眼界,帮助他们站在更高的角度重新理解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激发他们的创造力。3、促进了上下级之间的沟通。通过日常工作中的不断交流,基层的同志们对市局机关的工作方式和程序有了直观的了解,主动查找自己工作中与上级单位衔接不利的症结,而处里的同志们也认识到,工作措施的制定一定要符合基层工作的实际,闭门造车的政策制定方式不但不利于贯彻实施,有时还会引发工作矛盾。
从本周起,第二批锻炼的基层同志正式上岗。从第一批锻炼的情况看,效果良好,两位司法助理员在基层处领导的指导下,独立完成了《北京市司法助理员综合教育教训意见》和《北京市司法局关于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意见》,这两份文件将作为指导我市司法助理员及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督促建立市、区(县)、街(乡)三级培训体系,使培训工作逐步走入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第二批则承担了农村多发矛盾纠纷的成因及解决对策的专题调研,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市局基层处将坚持这种工作方式,从中不断摸索成功经验,探索、建立一套发现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