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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社区矫正联合大检查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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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三周年之际,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夯实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各项矫正制度和措施,全面提高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整体水平,市委宣传部、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监狱管理局等市矫正办公室成员单位相关部门领导组成两个检查组,分别由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友江、市司法局局长助理吕国兴带队对全市十八个区县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为期9天的全面检查。

  本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和工作队伍建设、社区矫正业务工作、阳光矫正中心建设、社区矫正宣传、调研、档案、统计等十一个方面的内容,采用听取区(县)矫正办工作情况汇报、抽查相关工作档案、工作记录及实地考察乡镇(街道)矫正办的方式进行。同时,在全市联合检查前,各区县根据检查要求进行了自查、总结及整改。

  在检查中,市联合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各区县的汇报并实地考察了街道(乡镇)矫正办的工作,各区县相关领导、区县矫正办成员单位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了汇报会,在汇报上,各区县全面总结了一年来工作开展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取得的效果,认真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工作建议。

  在检查后,市矫正办及时对全市情况进行了分析、整理、汇总,对各区县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认真的梳理。7月4日,市矫正办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议,总结全市矫正工作整体情况,市公、检、法、司、民政、劳动、监狱、宣传等成员单位参加会议,并对检查的情况进行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研讨相应的解决方法。

  通过检查,一年来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全市矫正工作坚持“规范程序、创新方法、广泛参与、提高质量”原则,协调配合更有力,工作程序更规范,矫正方法更丰富、社会参与更广泛,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深入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成员单位配合进一步加强

  随着我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各区县、街道和乡镇党委、政府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视程度也逐步提高,各区县主管领导定期听取社区矫正工作汇报,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给予矫正工作大力的支持。目前各区县全部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街道、乡镇领导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亲力亲为,积极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其中23.8%的人将社区矫正列为最关注的三项任务之一。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各区县矫正办分别增加财政、宣传等单位,部分区县建立了在法庭“面对面”接收的制度,部分区县建立了缓刑前司法所协助进行社会调查制度等。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在衔接环节进一步加强了配合,民政、劳动、财政等在各自领域积极开展工作。

  二、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

  一年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狠抓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一是在工作制度建设方面,细化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市司法局制发了十三个文件,详细规范了矫正前准备、接收、谈话教育、心理辅导、公益劳动、考核奖惩、评估、解除等各个环节,各区县在落实文件的同时,根据各自的特点,进一步细化,分别制订相关的文件。二是机构队伍建设方面,设立专门科室负责矫正,目前有十一个区县设立了矫正科或专职的矫正科长。在此基础上,各区县为提高队伍素质,普遍建立了教育与培训制度,提高了工作队伍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三是信息沟通方面,建立统一规范的管理系统。市、区县局、司法所建立了统一的信息化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三、矫正方法更丰富,工作针对性更强

  各区县围绕提高矫正质量,在市局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矫正措施和方法。一是坚持教育管理与感化帮扶相结合,二是坚持普遍教育与个性教育相结合,三是坚持专门矫正机关与社会教育相结合,四是坚持课堂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作,使95%以上的社区服刑人员安心改造,还有两名获得北京市见义勇为称号的社区服刑人员。

  四、社会参与程序更高,社会力量进一步扩大

  由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性质,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是做好这项工作的有效机制。各区县在工作开展中,一是重视社会宣传,全市去年来有关社区矫正的消息、报道在国家级媒体上发表26件,市级媒体136件。二是在市局的指导下,积极建立阳光社区矫正中心,为有效吸收社会力量搭建平台。三是积极利用劳动有关政策,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加强矫正力量,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教育工作。

  同时,检查中发现工作中存在下列问题:一是工作队伍素质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社区矫正规章制度有待于进一步落实;三是矫正工作管理的手段和措施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四是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管理衔接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五是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劳动技能培训还待进一步加强;六是对矫正工作的社会宣传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各成员单位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在检查总结会议上展开热烈的讨论,共同研讨解决方法。市公安局表示就矫正工作方面,市公安局下发了四个文件,要求公安机关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配合,今后工作重点将强调落实并细化规范工作内容,同时建议,各系统内部检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市监狱局表示在衔接方面,平谷区部分乡对监狱通报的重点人采用到监狱接收的方法,监狱和公安开通了专线对预放人员情况进行核实,今后接收方面将更加严密。市高级人民法院表示希望进一步调查缓刑人员重新犯罪情况,确定犯罪原因,认真研究缓刑的适用。市检察院表示检察机关要积极参与到社区矫正中,抓住重点,加强配合,推进这项改革。劳动局表示根据相关规定,社区服刑人员只要失业,就可以进行技能培训,但需要档案,下一步劳动局将对社区服刑人员就劳动方面的衔接进行调研,以便切实解决就业培训的问题。

  通过讨论,市矫正办决定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有针对性解决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我市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整体工作水平;二是各部门进一步加强接收、管理、教育和救助工作中衔接,确保矫正工作无缝衔接;三是开展劳动就业培训调研,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就业技能培训问题;四是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开展日常和专项检查;五是加强社区矫正奖惩措施的研究,尽快出台相关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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