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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前伸】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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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司法局、法院联合制订《关于加强未成年缓刑人员社区矫正工作的办法》

    昌平区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缓刑人员的矫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及《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区司法局与区法院联合开展了针对被判处缓刑、特别是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10月12日,联合召开昌平区矫正工作会,区人大法工委主任袁文彩,区司法局、区法院有关领导及部分司法所长、抽调干警参加了会议。会上,区司法局与法院就建立对被告审判前的调查制度和对生效判决的缓刑人员实行面对面接收制度达成共识,并通过了区司法局和法院联合制订的《关于加强未成年缓刑人员社区矫正工作的办法》。
    该《办法》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区法院对昌平籍被判处缓刑未成年人员的刑事案件自受理3日内向区矫正办发出《北京市昌平区法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协助调查函》,区矫正办接函后3日内发至被告人住所地的司法所,由司法所委派调查员走访被告人的监护人、所在学校(单位)或住所地居(村)委会、派出所等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对被告人的心理性格特征、成长经历、家庭成员及经济状况、日常表现、犯罪原因及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制作书面调查报告,于5日内直接提交区法院刑事审判部门,区法院将参考调查报告的建议,对被告人做出是否适用缓刑刑罚的判决。二是区法院开庭时将特邀被告住所地司法所调查人员参加庭审,对被告的具体情况作进一步的了解。三是区法院对被告人判处缓刑判决生效后,将及时通知缓刑人员住所地司法所,实行法院、司法所对判处缓刑人员及亲属进行面对面的教育,并就如何接受社区矫正提出要求,实现矫正工作前移。四是对昌平籍成年被告人的审判和对缓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参照该《办法》执行。
    该《办法》的出台使社区矫正制度前伸,进一步加强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有利于缓刑人员的矫正管理,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
【安置就业】
   大兴区首家过渡性安置企业成立
   为了促进社区服刑人员就业,提高矫正质量,促使社区服刑人员尽快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庞各庄镇司法所、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所与北京圣大财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在庞各庄镇司法所签订了《关于对庞各庄镇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的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庞各庄镇司法所、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及北京圣大财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大公司)的职责分工:
    一、司法所职责:司法所负责对社区服刑人员提出的就业申请进行审核并向社保所申报,同时负责进行日常的教育、管理、考核、评定工作;根据其表现进行相应奖惩工作的申报;对过渡性安置企业、社保所反映社区服刑人员的违法、违规、违纪现象予以核实,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意见。
    二、社保所责任则:在收到司法所报送的相关材料后依据过渡性安置企业的用人要求、参考社区服刑人员的技能特点,进行针对性的岗前培训,使他们达到过渡性安置企业的用人标准;监督社区服刑人员的培训、劳动情况,及时向镇矫正办反映。
    三、圣大公司职责:对于经过司法所、社保所登记、审核、推荐就业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安排就业,不得以各种借口拒绝接收。在掌握同等技术时,社区服刑人员享有优先被录用的权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给付报酬,使他们得到妥善安置,按规定报送关于上述人员的相关报表、信息;及时掌握在公司就业社区服刑人员行为、思想状况,并及时反馈。
    目前通过该过渡性安置企业已为一名社区服刑人员介绍了就业职位。此次过渡性安置企业的设立,为探索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安置开创新了思路,为进一步提高矫正效果奠定了基础。
门头沟区矫正中心举办社区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
 为保障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门头沟区矫正中心与区职业技术学校合作,为社区服刑人员开办了首期职业技能培训班—焊工取证班,社区服刑人员反响热烈,积极踊跃报名。在开班仪式上,区司法局领导、矫正中心主任分别对参加培训的人员提出了希望和要求,社区服刑人员代表发言时表示:党和政府没有忘记我们,社会没有抛弃我们,我们一定珍惜学习机会,认真改造,早日顺利回归社会。

  东城区社区矫正中心临时救助工作正式启动
  为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东城区社区矫正中心制订了《社区服刑人员临时救助制度》,10月9日,中心收到社区服刑人员沈某的救助申请。经了解沈某属于无住房、无生活来源、无亲无靠,符合救助条件。经街道司法所查实,区矫正中心于当日审核批准,并及时发放了救助款。

【矫正管理】
    延庆县矫正办完成第二次分类测试工作
    近日,延庆县矫正办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会议,总结前阶段“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布置  第二次分类测试和分阶段教育工作。会上,工作人员进一步学习了“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的相关文件,对前阶段分类测试、管理工作进行经验总结,并推广旧县“刑满释放人员现身说法”、四海镇“社区服刑人员谈身边违法犯罪案例”、永宁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矫正回头看”等专题教育活动的有效做法。
   目前,全县各司法所分类测试圆满完成,各所工作人员将对照社区服刑人员自测表中反映出的问题入手,因人施教,确定教育转化个案,对思想不稳定的社区服刑人员,各司法所明确了责任人,建立了责任人联系制度,确保了日常教育转化工作的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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