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台湖镇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21日
通州区台湖镇现有社区服刑人员16名,其中缓刑10名,剥夺政治权利5名,暂予监外执行1名。自2004年9月1日开展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试点工作以来,台湖镇认真落实市矫正办《关于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工作,促进了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
充分准备,打好基础。司法所在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报到当日,给其发放学习教材,现场做心理测试,并逐一谈话。工作中不急于说教,而是先争取服刑人员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信任,消除其戒备心理,使他们自觉接受矫正。服刑人员接收后,司法所采取多种形式和利用各种渠道,开展社会调查,全面掌握情况。对接收不满一个月的社区服刑人员,司法所一律实施高强度管理,同时深入了解其社会背景,找准其思想症结和心理需求,及时加以疏导,并会同派出所和村、居委会加强监督管理,防止脱管。
规范操作,灵活管理。社区服刑人员接收满一个月后,司法所认真按照操作流程对其进行分类测评。工作人员不仅在现场认真指导每一名服刑人员答题,而且对每一份量表精确统计、反复核对,集体研究后确定类别,并严格按照不同类别对应的管理措施进行考核。由于危险性较小的A 类服刑人员报到的间隔时间较长,为加强监督,司法所制定了电话回访制度,不定期地与这些服刑人员联系,并进行走访调查,及时了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多种方法,加强教育。经过一段时间的矫正后,绝大部分服刑人员已适应了社区矫正组织的管理,心理状态逐渐趋于稳定。为加强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正,司法所成立由服刑人员亲属、村委会主任(治保主任)、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员、抽调监狱警察五方组成的矫正小组,组员之间互通情况,密切配合。同时根据每名服刑人员的个人情况,“量身定做”矫正方案,并根据其日常表现和测评中反映出的情况,及时予以调整,确保方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另外司法所还通过举行社区服刑人员、亲属与社会志愿者座谈会;开展法制课堂主题教育活动;与村委会探讨防控对策等多种活动载体,充分利用本地区社会资源,提高教育矫正水平。
通过近五个月的探索实践,台湖镇的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缓解了司法所的工作压力。自开展分类管理试点工作以后,司法所开始将注意力转移到危险性较大的服性人员身上,改变了过去那种对所有的服刑人员平均投放人力、精力的做法,较好地弥补了司法所人员的不足。二是提高了管理的安全系数。通过分类测评,有利于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人的排查和加强监督,有效地防止了服刑人员违纪和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截至目前,台湖镇未发生一起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和违法犯罪问题,矫正秩序持续稳定。三是调动了服刑人员接受矫正的积极性。在分类管理中,将服刑人员的矫正表现与分类结合起来,矫正表现不同,所定类别和管理的宽严程度就不同,对服刑人员的矫正起到了较好的激励作用。四是增强了教育矫正的针对性。通过分类测评,有利于掌握社区服刑人员深层次的思想和心理需求,及时调整矫正方案,使矫正措施更切合服刑人员的实际,从而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确保了教育矫正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