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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司法局就近两年物业纠纷调处情况进行调研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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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司法局“以物业纠纷为切入点,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精神,为总结近两年我区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调处物业纠纷的经验,推动全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深入开展,区司法局对香河园、小关街道物业纠纷调处情况进行了调研。

    据统计,两年来,两个街道的调解组织共调解物业纠纷231件。参加调研的物业公司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社区代表、街道调委会代表以及恒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总结了两年来物业纠纷调解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从不同角度分析了物业纠纷的成因、特点以及纠纷解决中出现的问题。大家一致认为:目前,物业纠纷呈持续上升趋势,由拒交物业管理费、张贴横幅标语发展到围堵交通、暴力冲突、群体性上访等恶性事件,物业纠纷已经不仅仅是简单的民间纠纷,若得不到有效化解不仅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稳定和基层政权建设。针对上述问题,与会人员建议:一是针对法律依据滞后的现状,建议向人大提出议案,修改相关法律条款,同时针对业委会在纠纷解决中的重要作用,建议对于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要进行相应的规范;三是加大法律宣传、培训力度,《物权法》出台后,作为直接面对群众的基层调委会,更要及时掌握相关法律规定,加强宣传和引导。四是根据目前解决物业纠纷往往需要依靠地方政府和社区进行协调的实际情况,建议社区调委会组成人员相对稳定,或在社区设立专职调解员,以确保工作的有效开展。

                                                                              (朝阳区司法局基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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