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区各司法所针对群体性事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13日
今年3月,平谷区部分村村民因京平高速公路占地补偿等原因,在个别村民的煽动下,引发了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了有关机关、企业正常的工作秩序,对此,平谷区司法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部署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强化责任意识,发挥职能作用,利用各种形式,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村干部和广大农民法律意识,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要依法履行自己的应尽义务。
平谷镇司法所、马坊镇司法所、大华山镇司法所、刘家店镇等司法所,开展了以“增强法制观念,维护社会稳定”为主题的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各司法所在本乡镇繁华地带和集市,设立了法律法规宣传咨询站。此次宣传活动主要包括:宣传《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0148号令)、《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区司法局、乡镇主管领导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了宣传材料,司法所工作人员针对群众提出的一些近期焦点问题和情况进行了讲解说明,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给予了详细解答。提高了广大群众依法维权意识,明理守法,反映问题应按正常途径,不得违反有关规定。活动中,共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材料12000份、解答群众的咨询300余人次。使15000 余人受到了教育。
南独乐镇河司法所、峪口镇司法所、马昌营镇等司法所分别到张辛庄村、北杨桥村、北定福村,为村民上法制课,向村民讲解了《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东高村镇司法所针对京平高速公路连接线将占用东高村镇南埝头村100亩土地的情况,为防止群体上访事件的再次发生,司法所工作人员到南埝头村为该村党员干部、村民代表进行了以土地征占问题紧密相关法律讲座。有针对性的宣讲了《北京市人民政府148令》、《土地管理法》、、《信访条例》,使村民很受教育。
夏各庄镇司法所加大对部分上访户的法制宣传,采取将法律宣传材料分发入户的方式,到夏各庄村和安固村,对村民讲解相关政策,采取合法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不要参与非法上访聚集事件。镇罗营镇司法所组织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为本镇新农村试点村玻璃台村50多个民俗接待户送去了法律宣传材料。
大兴庄镇司法所组织司法助理员,利用农村有线广播形式,在白各庄、东柏店等村,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集会游行示威法》;黄松峪乡司法所利用本乡电子显示屏,向全乡各村发布《土地法》《北京市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信息,使法律知识家愈户晓,人人皆知;峪口镇司法所还利用法制宣传车,在本地区开展巡回宣传,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
平谷区各司法所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得到了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受到了农村干部和广大村民的欢迎,提高了干部群众自觉依法维权意识,有利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平谷区司法局基层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