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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担任辅导员 《物权法》学习不再难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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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丰台区东铁营街道司法所组织地区5家律所的律师,为社区百名调解员开设《物权法》学习辅导班。担任辅导员的律师,针对社区中多发的物业管理纠纷、房屋析产纠纷、采光权纠纷、拆迁补偿纠纷等涉及物权的焦点纠纷,结合《物权法》以及有关的法律规定,指导调解员在调处具体物权纠纷中,做到“准确分析法律关系,正确适用法律条款,依法分清法律责任”,进而引导当事人“正确识权,合理用权,依法维权”。

    许多社区调解员表示《物权法》的实施对指导民事调解工作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但是其中的许多法律术语和法律条款的准确理解,还需要有专业人士的指导才能做到以正确适用法律来开展调解工作。例如:在社区房屋析产纠纷调解中,经常会遇见共有人对房屋的处分达不成一致意见,通过律师的法律指导,调解员知道了在房屋按份共有的情况下,应当根据《物权法》第97条的规定,经过份额占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就可以对共有房屋进行处分。

    据司法所介绍,下一步要结合调解实践,让律师“辅导员”参与到社区的物权纠纷调解中,具体指导社区调解员工作,做到“辅导促学法,指导促解纷”,以推动《物权法》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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