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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物业”法律培训基地 有效消除物业纠纷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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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东铁匠营街道司法所为进一步防范与化解地区物业管理纠纷,在四方景园社区建立了首家“业主-物业”法律培训基地,聘请法律专家、律师担任培训导师,给业主与物业公司提供了一个“学法互动,双向交流,共促和谐”的平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业主和物业公司的欢迎。

    该法律培训基地根据业主的需求,共分五个功能站。第一,“学法站”—通过专家律师对物业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的讲解,让业主了解知情权、监督权、表决权等权利,使业主懂得“正确识权,合理用权,依法维权”;让物业公司明确自身职责,做到“正确履职,杜绝越权”。第二,“互听站”—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可以在基地,对小区管理方面的想法和意见进行交流,由社区居委会督促双方对合理化建议达成共识。第三,“议事站”-业主代表针对物业管理中的重要事务、问题,如对物业共用部分的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等问题,与物业公司依法展开商议、讨论,并作出合理合法决议。第四,“调解站”—针对物业与业主、业主与业主之间产生的管理服务、区分使用以及相邻权等民事纠纷,由司法所指导社区调解委员会依法进行调解,防止矛盾激化。第五,“维权站”—针对调解不成的物业管理纠纷,业主可以在基地聘请律师,代为进行维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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