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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室建设上半年任务圆满完成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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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服务室建设上半年任务圆满完成,为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注入了新的动力。截至六月十八日,共建法律服务室1465个。原计划到六月中旬完成计划总数的40%(600个),现提前建成865个,接近全年计划建室总数1500个。其中,有1042个为法律服务室建设计划总数范围内,占69.5%;有423个为法律服务室建设计划总数范围以外的。目前,超额完成全年计划的有5个区县:朝阳区(多建404个)、宣武区(多建11个)、西城区(多建5个)、东城区(多建2个)、平谷区(多建1个);完成全年计划总数的有5个区县:海淀区、昌平区、房山区、顺义区、密云县;完成全年计划总数40%以上的有5个区县:崇文区、丰台区、门头沟区、通州区、大兴区。截至五月份,解答法律咨询12719件,诉讼代理及协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43件,调解纠纷4064件,法律宣传2208场次十万余人,担任法律顾问62家,参与基层政府重大事项决策214次。

  一、领导重视,积极协调,科学部署法律服务室建设工作。

  根据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北京市2007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第三十五件实事(在全市1500个村庄和社区建立法律服务室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三月份以来,各区县司法局认真研究部署,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协调经费、办公用房、设施设备等,采取切合实际的有效措施,组织指导、挑选人员、建章立制,一个个法律服务室揭牌运行。目前,已有十个区县司法局完成了全部建设任务。其他区县的建设筹备工作基本就绪,建设工作正在积极向前推进。昌平区司法局在落实此项工作中,重点突出四个“早”字,即“一是部署行动早;二是典型引路早;三是检查汇报督促早;四是统一规范标准早”。平谷区司法局为落实好此项工作出台了两个文件即《关于乡镇法律服务团的意见》、《关于聘任“村官助理”为法律服务志愿者的意见》,成立了乡镇法律服务团,170名“村官助理”加入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通州区司法局已建法律服务室63个,对233名大学生村官助理进行了培训。密云县司法局已完成法律服务室建设任务的80%,特别要提到的是场场搞仪式、村村去揭牌,每一个法律服务室的建成运行都有局长或主管局长亲临现场举行正规的揭牌仪式,引起了村干部的高度重视,勉励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让老百姓真正了解建立法律服务室的目的和意义,提高了村民的法律意识,做到“启动一个、宣传一片、教育一批”。

  二、因地制宜,切合实际,法律服务室建设工作快速推进。

  去年,市局在延庆县建立了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在农村推广了大兴区北藏村镇诸葛营村法律服务室的工作模式,受到了党委、政府的一致好评和老百姓的普遍欢迎。今年,围绕“和谐社区”和“新北京,新奥运”建设,西城区司法局把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和法律服务室工作模式的两种经验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在社区建立集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顾问、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等司法行政职能于一体的社区公益法律服务室工作模式,成为司法行政职能向基层延伸的又一种具体形式;是强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提高人民调解预防纠纷、化解矛盾能力,满足基层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朝阳区司法局站在“朝阳稳,首都稳”的高度。通过政府扶持、政策引导、有效整合社会法律服务资源,建立“三个一”工程,即:每个街、乡至少与一家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社区、村有法律需求时有一名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每个社区或村建立一个法律服务平台,在全区527个社区和村全部建立法律服务室,为满足基层群众法律服务的需要比原计划多建了404个法律服务室。海淀区司法局积极协调区财政,落实了律师、专职人民调解员每月800元的补贴,全区达90万元的补贴经费已列入每年财政预算。83个行政村全部建成法律服务室,109个社区法律服务室依托社区服务站已经全面建成,灵活地整合利用了社区的硬件建设,还将80名社区矫正协管员纳入法律服务室工作,有效地整合了人力资源。签发了《关于在社区服务站增加法律服务内容的意见》,制订下发了《海淀区社区法律服务室管理办法(暂行)》、《专职调解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

  三、注重效果,法律服务室建设工作首战告捷。在建设法律服务室的过程中,各区县司法局积极研究、认真分析、科学部署、努力协调、创新发展。丰台区司法局以促进区域和谐为目标,以提高基层群众法律素质、满足基层法律需求为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合理筹划,科学实施,引导党员参与工作,充分发挥村民、居民自治组织力量,建立了“快速反应通道”机制。即:建立“村民、居民代表-联组组长-固定服务人员”的沟通联系机制;印发“法律服务工作站通讯录”,建立司法局-司法所-工作站的纵向联系和各工作站之间的横向联系;协调区政府,在全区各社区、村配建法律服务角,并拨付专款37万元资金,配置价值1000余元的法律图书及音像资料。宣武区司法局为满足社区群众不断增加的法律服务需求,决定在完成22个法律服务室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再建立31个社区法律服务室,实现社区居民“法律咨询不出门、矛盾纠纷调解不出社区、专业法律服务不出街道”的目标。大兴区黄村镇司法所三项措施做实法律服务室工作:一是根据地理位置,将法律服务室建成放射状,形成9个法律服务室带动周边相邻村进行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的工作格局;二是整合本镇综治办、外管办、妇联、团委、镇教委、各村委会调解委员会等部门职能,开展系列宣传、维权活动,为农民提供多方面的法律服务;三是对来访的群众进行登记、备案,对他们的需求进行记录,并进行事后回访。将法律服务室工作落到实处,努力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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