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县司法局打造人民调解工作新亮点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13日
(一)狠抓两支队伍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效果。半年来,我局狠抓基层队伍建设,紧紧抓住乡镇司法所和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两支队伍,结合双十佳评选,采取“三庭、二比、一宣传”的方法,达到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效果,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可。三庭:一是在乡镇调委会召开现场观摩庭,基层科将全县20个司法所分别安排了具体时间,选好案例,主要由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担任调解员,司法局和乡镇主管领导以及司法所长参加,庭后进行分析讲评,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促进了司法助理员组织、调解、协调、分析能力的提高,达到内强素质的目的。3个月来,已组织了4个所长开庭调解,参加观摩的司法助理员30多人次。二是由司法所组织村(社区)调解员利用法律服务室开展公开调解庭,并现场制作调解协议书,司法助理员、村级调解员参加旁听并进行讲评,主要是提高基层调解员的调解应变能力,做到外树形象。三是组织法律服务中心的法律工作者和调解员到深山的村、队开巡回调解庭,通过开庭送法进山、进村、进队,满足深山里农民群众的法律需求。这种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的结合确实深受欢迎,在为农民送去法律服务的同时,又促进了基层调解员队伍素质的提高,效果较好。二比:一是组织了全县人民调解案卷检查评比。2006年我局各级调委会制作的调解协议书681卷,为了提高调解员规范调解和制作调解案卷的能力水平,我们组织基层科人员对全县基层调解案卷进行了全面检查评比,对67个基层调委会和100多名调解员分别进行了表彰奖励。二是组织调解案例演讲比赛活动,通过对案件调解过程的演讲,相互学习,提高调解员组织协调和处理纠纷的能力。1-5月各司法所共组织案例演讲和征文活动7场,50多名基层调解员参加。一宣传:在上述活动中,县电视台通过新闻和专题节目向社会进行宣传,达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社会效果。
(二)以推行“五联动,五建立”调解机制为形式,打造人民调解工作新亮点。“五联动,五建立”的调解机制,即:村级调委会、司法所、法庭、派出所、综治办五个部门结合,形成组织网络。通过人民调解、行政治安调解、司法调解、政策调解等多调互动的联动机制,形成大调解组织格局。上半年,我们在溪翁庄镇先行试点,5月2日,由县政法委领导参加,进行了启动仪式,配套了完整的工作方案。为了保障这一机制的长效性,建立五项制度:1、调解员岗位竞聘制度:对34个社区和50多个行业单位调解员进行了培训,并向基层171名调解员颁发了员徽和聘书,增强了调解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建立调解员培训学校:经过协调,我们将县委党校和乡镇成人教育学校挂牌作为调解员培训学校,上半年分别进行培训93场次,1700多名调解人员参加了培训。3、建立行业人民调解工作“七规范”:我县有行业调委会47个,除巩固完善原有行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外,上半年我们扩展人民调解新领域,又在3个旅游景区建立了调委会。为了使这50个行业单位调委会工作的规范化开展,我们建立了《行业调委会七规范》,对调解组织月排查、调解室制度、标识悬挂、调解协议书质量等统一进行了规范,并于6月1日召开了行业调委会研讨交流会,促进了全县行业人民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4、建立人民调解宣讲团:为了提升人民调解的社会效果,我局成立了由律师、司法助理员、法官、大学生志愿者、优秀调解员等人员参加的法律服务宣讲团。集中系统编排宣讲内容,落实到人。一方面有针对性地对乡镇(街道)干部及村(居)级两委班子人员进行法制培训,到厂矿、学校、工地进行法律咨询和宣讲。另一方面,利用村(居)级法律服务室,开展法制大讲堂,使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延伸到有人群的各个角落。5、建立定期分析和例会制度:为了及时掌握纠纷动态,提高调解疑难纠纷的能力,我们制定了矛盾纠纷月分析的例会制度,使一些重点疑难纠纷得到了较好的解决。通过实行“五联动、五建立”的工作机制,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工作技巧,凸现大调解工作格局的社会效果。
(密云县司法局基层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