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区法律服务室工作全面铺开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13日
8月10日,崇文区司法局举行了18个社区法律服务室授牌仪式,标志着全区法律服务室建设全面完成。今后,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将依托法律服务室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司法行政工作通过法律服务室开展矛盾排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为社区居民调处民间纠纷、办理公证、法律援助、诉讼等法律服务事务提供帮助,实现向基层社区的进一步延伸,实现法律服务与百姓的“零距离”接触,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北京市2007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第三十五件实事的要求和市司法局制定了《在全市1500个村和社区建立法律服务室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崇文区实际,在全区7个街道88个居委会中建立18个社区法律服务室,建室率达20% 。为了抓好此项工作,崇文区司法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一是成立了由史宝伦局长任组长,三位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社区法律服务室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基层科,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副局长兼任。二是制订了《崇文区社区法律服务室建立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目标、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方法步骤。三是组织各街道司法所长召开动员会,部署工作任务。四是召开全区法律服务室授牌仪式,全面铺开这项工作。市司法局基层处领导栾淼淼出席了授牌大会,并提出了工作标准和希望:要认真抓好落实,真正把社区法律服务室建设成为老百姓办实事的“民心工程”、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德政工程”。
区司法局史宝伦局长在授牌仪式上强调:严格落实方案,注重工作实效。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注重实效,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总结推广。夯实建设基础,争创知名品牌。要加强对社区法律服务室的指导和管理,完善社区法律服务室的工作机制。要加强社会宣传,扩大社区法律服务室的知名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家喻户晓。要切实打好基础,把社区法律服务室的品牌作强,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使矛盾纠纷和一般涉法问题能及时通过社区法律服务室得到圆满解决,进一步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