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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南苑乡建立人民调解工作“三极”新格局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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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农村建设步伐日益加快,针对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新情况,丰台区南苑乡将原有的人民调解工作资源进行整合,形成在乡调委会指导下的村调解委员会、村民调解小组、专业调解委员会三者并行、相辅相成的局面,创建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

    一、加强村级调解委员会建设,建立完善农村法律服务室。对调解员进行文化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方面的培养,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队伍整体素质。陆续在各村建立法律服务室,将律师和法律服务志愿者引进农村,村调委会以农村法律服务室为依托,为广大村民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二、以基层村民小组为主战场,牢筑“第一道防线”。根据不同具体地区,建立村民互助调解小组、楼栋调解小组、出租大院调解小组等更基层的组织,从中选出一至两位德高望重或者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小组长,完善基层调解工作网络,设立信息员,突出预防机制功能,使人民调解工作重心前移,力争把大部分纠纷解决在最基层。

    三、建立专业调委会,提高化解纠纷的水平。针对南苑乡辖区外来人员多的特点,引进农村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建立流动人口调解委员会,并与商城联合调解室相互联动,分工合作。针对南苑乡下属的公司,建立企业调解委员会。针对征地拆迁工作,建立农村土地问题调解委员会等新型调解组织,发挥专业化调解优势,快速高效化解复杂矛盾纠纷。   

    村调委会、村民调解小组、专业调委会“三分天下”的形势,更加有力、及时、准确地化解了纠纷,最大程度地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乡,将南苑乡的人民调解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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