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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完成法律服务室验收工作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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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4日
    日前,大兴区司法局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采取自荐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了对全区159个法律服务室的验收工作。截止到目前,大兴区各法律服务室共接待咨询1066件1659人次,调解各类纠纷277起,进行法制宣传达251场次。切实实现了三个突破,发挥了三项功能。

    三个突破:一是实现了工作理念的新突破。在法律服务室的建设过程中,逐步摸索出了法律服务室“一阵地、两制度、三联动”的工作方式。二是实现了法律服务室建设的新突破。区司法局加大人力和物力投入,以满足农村和社区法律需求为出发点,大力开展了“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活动,并针对不同时期的不同需要和群众需求,组织局机关基层、法宣、法援等业务科室及法院、公安和社会专业人士进村开展综合或专项法律服务及政策宣传,答疑解惑。三是实现了法律服务室运行方式的新突破。将各镇、街道建室任务进行细化,采取了由区里定比例、定任务数,镇、街道自行确定具体村、社区的办法确定出建设法律服务室的具体村及社区,并以这些村及社区做为中心村、中心社区,联络周边未建法律服务室的村及社区适时、集中的开展相应的工作,以点带面,多元化的整合各方面的资源,教育、预防、调处并举,使法律服务室对整个农村及社区的法律服务工作起到了整体推进的作用。

    三项职能:一是发挥了法律服务链条功能。把提供法律服务的链条延伸到村及社区,使其成为开展便民法律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的重要阵地。二是发挥了法律宣传舞台功能。各法律服务室都配置了各类法律宣传材料免费向村民开放,同时,还依托文化大院、农民夜校,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并设立法律服务需求箱,征求群众对法律的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讲解和宣传。三是发挥了法律培训基地功能。切实发挥法律服务室的辐射作用,定期的组织法律服务室所在村、社区的周边基层调解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工作,并配合妇联、综治、信访、农建、流管办、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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