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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律师参与社会矛盾调处抓好“三注重”最大限度增加辖区和谐稳定因素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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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注重培训,融普法性和趣味性于一体,积极宣传普及人民调解、劳动仲裁调解知识。形成了以“慧海普法班车”为主要载体,以模拟人民调解、模拟劳动仲裁调解等活动为形式的长效培训交流机制。即依照人民调解、劳动仲裁调解的一般程序,由普法班车的专职律师运用经办过的真实案例,通过模拟的场景还原,对人民调解员、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以及社区群众开展现场培训,增强了其学习的针对性和参与的积极性。截至目前,累计举办巡回调解示范活动及法制讲座220场次,受教育群众13000余人次。

    二是注重实践,融专业性和实效性于一体,积极参与对重大疑难案件的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与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辖区律师事务所之间形成纠纷信息互动沟通机制,对于社区发生的重大、疑难涉法纠纷,调委会、司法所在接到信息反馈后,第一时间与律师事务所取得联系,并由律所派遣对化解此类纠纷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参与人民调解。仅2007年,律师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800余件。如丰台街道社区60户居民因停车场权属纠纷集体上访,专职律师与人民调解员及时进行了联合调解,解答了上访群众的法律疑惑并为其指明了正确的维权渠道,有效地防止了上访群众的过激行为。

    三是注重衔接,融服务性和长效性于一体,积极做好辖区政府化解信访问题的参谋助手。专业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全面延伸到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双方签订协议,明确了长效工作机制。律师通过担任法律顾问、参加领导层讨论涉法问题工作会议等途径,为街道、乡镇政府以及社区、村处理群访、缠访、越级访等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和帮助,通过参与土地确权、合同审查等日常涉法工作,切实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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