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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召开“镇级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总结暨现场会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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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1月30日,顺义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联合在龙湾屯镇政府召开“镇级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总结暨现场会。
    会上,区司法局局长沈凤江同志总结了全区“镇级法律服务中心”成立近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区法院杨镇法庭庭长孟成、龙湾屯镇“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赵明、指导律师金丽娟就镇级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情况做了典型发言。
    “镇级法律服务中心”于今年1月18日成立,截至11月底,全区法律服务中心共调解纠纷2013件、成功1893件,成功率94.04%。免费解答法律咨询3067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20件、涉及567人,代写法律文书361件,代理诉讼76件,提供法律援助16件,防止群体性械斗3件,防止民转刑案件2件。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9599件,与去年同比减少了521件,下降5.15%。
    会议强调,一是要正确认识我区“镇级法律服务中心”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开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为农民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总结推广龙湾屯镇“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充分发挥律师、在职法官积极参与和指导矛盾纠纷排查中的专业优势;二是要继续加大对“镇级法律服务中心”职能的宣传力度;三是要继续强化中心按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对矛盾纠纷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化解,力争实现“小的矛盾纠纷不出村,大的矛盾纠纷不出镇”的工作目标;四是要加强对村级民调干部的培训,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五是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功能,有效利用“两网、两台、一库、一刊”和法制文艺等宣传形式开展全民普法活动,使得全区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延伸;六是要加大对各 “镇级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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