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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奥运和国庆60周年安保“四无”佳绩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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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自2003年7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试点以来,未发生一起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案(事)件,为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在奥运会和国庆60周年盛大庆典两场高规格的安保战役中,首都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司法部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社区矫正职能,全力做好社区服刑罪犯的教育管控,以无漏管、无脱管、无重新犯罪、无影响安全稳定事件的“四无”佳绩,为平安奥运和平安国庆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实践证明,司法行政机关有能力履行好社区矫正的职能,试点六年来探索形成的一整套制度和方法是成熟有效的,试点工作是完全成功的。
    一、发挥合力,着力构建无缝对接、运转协调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
    社区矫正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有力配合。为切实加强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北京市将各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合并,市、区县和街乡三级成立了以党委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的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帮教安置工作协调委员会,由19个成员单位组成。为使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责任,建立协调委员会议事规则、办公室工作规则、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考核评比办法、刑事案件责任倒查办法等制度。通过成立协调委员会并加大考核、问责力度等措施,将各成员单位的力量、职能、手段、政策有效集成起来,形成无缝对接、运转协调的工作体系。
    各级党委政府积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社区矫正作为保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从机构编制、经费保障上给予大力支持。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参与,从出台配套制度、政策措施等方面,予以大力配合。市长办公会专门听取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加大全社会动员、完善政策措施”等具体要求,为社区矫正工作指明方向。各级政法委、综治部门积极发挥指导协调作用;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市、区县司法局成立社区矫正处、科室;财政部门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公安部门对严重违反矫正规定的社区服刑罪犯依法惩处;检察院加大法律监督;法院主动实施缓刑审前社会调查;民政、劳动、工商部门积极帮助解决社区服刑罪犯的生活、就业问题;卫生、宣传、税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监狱、劳教两局主动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全力支持,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依托社区,着力推行专群结合、专兼结合的“3+N”社区矫正工作模式
    社区矫正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同时也需要社区的深度参与。为此,依托社区,强力推行专群结合、专兼结合的“3+N”社区矫正工作模式。“3”,即在街乡司法所建立司法助理员、抽调监狱劳教干警、社会工作者三支专业专职力量。为了使司法所有足够的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在要求每所至少有一名司法助理员专门负责矫正工作的基础上,抽调监狱劳教干警,与司法所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监狱劳教干警参与社区矫正,促进了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的统筹利用,同时增强了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效果。此外全市还招聘社会工作者,一所平均两至三名,协助司法助理员和抽调干警对社区服刑罪犯进行管理并提供各类帮扶服务。“N”,即若干名由社区干部、社区居民和社区服刑罪犯家属等志愿者组成的群众兼职力量。
    六年来,通过对抽调监狱劳教干警轮岗交流、对各支力量加强培训等措施,使“3+N”模式不断更新、完善和优化。“3+N”模式的建立,实现了专业专职力量和群众兼职力量的有效结合和优势互补,为做细做实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人员保证。仅奥运之年,全市共对社区服刑罪犯个别教育8万余人次,走访12万余人次、行程87万余公里,接待当面报到13万余人次、电话报到20万余人次。“3+N”模式,为实现奥运和国庆安保“四无”目标发挥了重要的人力保障作用。
    三、立足规范,着力完善结构严密、实用配套的社区矫正制度体系
    社区矫正的性质是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为使各环节的工作规范进行,建立以《北京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为主干,机构建设、队伍管理、矫正流程等方面制度为分支的67项制度,形成了结构严密、实用配套的社区矫正制度体系。市公检法司机关联合下发《社区矫正工作衔接规定》,确保法院、监狱、看守所与区县司法局的工作衔接更加严密;修订《关于对监狱、看守所罪犯假释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对监狱、看守所罪犯减刑工作的规定》,加大假释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减刑,使进入社区矫正的假释附带剥权人员逐步增多,纯系剥权或剥权余刑较长的人员逐步减少,有效化解了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管理难的突出问题。为解决无家可归人员安置难、社区服刑罪犯就业难等瓶颈问题,首都综治委转发市公检法司等18个职能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的意见》,从细化衔接,完善社区服刑罪犯落户、就业、社会保障、权益保障等政策措施,加大各地区、各相关部门的考核和责任倒查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具体的规定,使北京的社区矫正工作驶上了纵深发展的快车道。
    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活动,必须以国家强制力保障执行,而国家强制力具体体现为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社区服刑罪犯依法及时给予惩处。为促使社区服刑罪犯积极接受矫正,市公检法司机关经过充分研究论证,出台《关于对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罚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对社区服刑罪犯撤销缓刑、撤销假释、决定收监执行工作的规定》,实现行政考核处罚与刑事惩处的衔接,取得制度建设的关键突破,标志着北京的社区矫正工作进入了真正意义上的刑罚执行。规定实施以来,对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利用收监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对社区服刑罪犯产生了极大的威慑效应,树立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维护了良好的矫正秩序。
    四、安全为先,着力健全环环相扣、科学有效的重点人防控机制
    社区矫正的第一要务是保障社会安全稳定。为此,提出“三防三降一提高”的安全防范目标。“三防”,即预防重特大刑事案件、预防极端暴力行为、预防影响安全稳定的事件;“三降”,即年重新犯罪率下降、脱漏管率下降、违纪率下降;“一提高”,即年重点人转化率提高。为实现目标,强化对社区服刑罪犯中危险性最大的重点人的管控,健全了排查、分类、转化、管控、应急处置“一条龙”的防控机制。
    一是加强排查。对所管社区服刑罪犯做到一月一排查、法定节假日前必排查、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加密排查,全面准确掌握每名社区服刑罪犯的思想状况和动向。二是科学分类。在全面排查基础上,运用《社区服刑人员综合状态评估指标体系》量表,对每名社区服刑罪犯的危险性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危险大小划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危险最小、B类危险一般、C类危险最大。三是攻坚转化。对经评估确定为C类的重点人,针对存在“症结”制定方案,集中时间开展教育转化,对思想顽固的重点人,组织精干力量联合攻坚,促其思想转变。四是严密管控。对经反复做工作危险仍不能消除的重点人,成立以司法所长牵头,抽调监狱劳教干警、社区民警、社工、社区干部、志愿者、重点人家属组成的“七包一”矫正小组共同管控,并报街乡综治部门,纳入辖区各类重点人范围,实施群防群控。在奥运和国庆安保各个时段,对重点人分别实施常规、加强、超常三个等级的管控,对危险分子全天候监控。五是应急处置。健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处突演练,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处置社区服刑罪犯自杀、闹事等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能够及时果断处置,防止危害后果产生或者将危害减小到最低。重点人防控机制在确保社区公共安全,特别是奥运和国庆安全,发挥了重要功能。
    五、矫正为本,着力探索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帮教新方法和新途径
    社区矫正的核心任务是提高矫正质量。为此,根据北京的实际,提出“社区服刑罪犯是否认罪伏法、遵守法纪,能否客观认识社会、正确认识自己、找准社会定位、确立适宜的利益标准,是否建立起较好的家庭关系、和谐的社会关系、较稳定的生活基础和一个好的生活类型”的质量标准。为实现标准,对社区服刑罪犯在实施个案矫正、因人施教基础上,进行分阶段教育,即:将教育过程分为初始教育、常规教育和解矫前教育三个阶段,根据罪犯在三个阶段心理、行为特点和需求的不同表现,开展不同内容的教育。新接收的缓刑、管制罪犯由于没有被监禁的深刻体验,缺乏对罪犯身份的认识,而新接收的假释、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罪犯由于对社区矫正缺乏正确理解,接受矫正的主动意识不强,同时因为被监禁时间较长对社会缺乏认知,出监后不适应社会。针对上述特点,强化初始阶段的教育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为此,联合公、检、法、民政、劳动等部门,对新接收人员以区县为单位进行每期不少于一天的集中教育,内容包括:社区矫正专题教育、团体心理辅导、社会适应辅导、就业和救助政策讲座等。开展集中教育,使新接收人员强化了罪犯身份意识和服刑意识,增强了重塑自我的信心,提高了适应社会的能力,为司法所顺利开展常规教育阶段的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加强教育的同时,为做好社区服刑罪犯的帮扶,促使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回归社会,在财政部门支持下,各区县成立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的公益性社会组织,专门为社区服刑罪犯提供技能培训、心理矫正、教育培训等各类服务。中心成立后,对有培训需求的社区服刑罪犯开展多门类的实用技能培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实现“二个百分之百”,即新接收人员百分之百接受心理测评,有需求人员百分之百接受个案心理咨询。为了使中心更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求每个区县建立集技能培训、教育培训和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生活来源人员临时宿舍安置等功能为一体的培训基地。朝阳区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和做法,率先成立中国大陆首家“中途之家”。中心的成立,为社区服刑罪犯提供了专业化的帮扶服务,有利于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时分担了大量的服务性工作,使司法行政机关能够集中精力做好执法和教育工作,促进了执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北京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历经六年的艰辛探索,取得丰硕成果,成功走出了一条具有首都特色的社区矫正“北京模式”发展之路,尤其是经过奥运会和国庆60周年安保实战的洗礼,愈加完善成熟,愈显生机勃勃。首都司法行政机关决心在市委、市政府和司法部的坚强领导下,以现有丰硕成果为新的起点,满怀信心,再接再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迈上新台阶、创造新辉煌,为“平安北京”和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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